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平时打车只要40元,这次却收了71元,是不是司机绕道了?”近日,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上城大队接到一起投诉。

投诉人张女士反映,10月5日14时33分左右,从杭州火车东站乘坐浙A·T**86出租车,准备前往亚朵酒店(杭州河坊街鼓楼店),平时打车只要40元左右,但是当天打车的车费特别贵,要71元,里程数有16.6公里。张女士质疑司机存在绕道行为。

投诉处理人员老王即刻着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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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司机张师傅得知自己被投诉就急了,连连表示绝对没有绕道。他声称,自己做生意向来严守规矩,不会故意给乘客绕远路,并将当时发生的情况细细道来。

随后执法队员再次联系投诉人张女士核实事件,这才还原了事件真实情况。

原来,张女士在上车时告知驾驶员,要去河坊街471号亚朵酒店。到达目的地后,张女士发现是自己手机导错航,亚朵酒店原来是在江城路471号。

于是,张师傅立刻驱车赶往江城路。这一来二去的,路费就蹭蹭往上涨了。

沟通过程中,乘客张女士坚持认为,已清楚告知驾驶员是去亚朵酒店,驾驶员有义务以最近路线将自己送到目的地。而张师傅认为,既然乘客告知目的地是河坊街471号,行驶路线也没有问题,自己并无过错。

了解来龙去脉后,这次执法队员老王扮演了一回“老娘舅”,做起了调解人。首先,张女士平时打车40多元,这次车费“超标”,气愤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究其背后的原因是张女士在上车前提供给驾驶员的地点有明显有误。其次,司机行驶路线合理,并把乘客送到了目的地。

“尽管张女士认为作为出租车驾驶员应该知道酒店的位置,但是一个城市的酒店数不胜数,对城市万千酒店位置无法做到面面俱到,也是情有可原。因此,乘客有义务准确告知出租车驾驶员正确的地址。”执法队员老王最后认定:这起投诉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