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货拉拉跟车用户身亡案当事司机的妻子通过微博发文称,丈夫提出上诉,案件移至长沙中院。当事司机周阳春向南都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并透露长沙中院在受理阶段,尚未决定开庭与否。周阳春的代理律师何智娟表示,二审将提交新证据,拟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

回家一个多月后,周阳春告诉南都记者,目前找了一些临时的工作在做,最近几天则与律师一起为二审上诉做准备。“10月19日,二审法院喊我去沟通,问我是不是要上诉、有什么意愿。目前受理了(上诉),但还没有通知是否开庭、什么时候开庭。”

在个人认证微博里,周阳春的妻子李女士发文披露了上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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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写道,“一审认为周阳春存在过失,但这些过失与车某跳车身亡之间根本没有直接关系,车某从探出身子到跳车只有两三秒的时间,周阳春说到现在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跳车。当然,对她的不幸我们深感遗憾和悲痛。”

10月27日下午,周阳春表示将和律师回到案发现场曲苑路,还原事发过程。

周阳春的两名代理律师之一、北京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何智娟告诉南都记者,一审由法律援助律师为周阳春代理,家属对不是自己委托的律师来辩护有疑义。她表示,10月13日案件移至中院,准备提交新证据,争取二审开庭审理,拟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南都此前报道,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通报,2月6日21时许,货拉拉司机周阳春与用户车某某因车资、路线费用起争执,车某某因路线偏航后要求停车,司机未予理会,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司机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未紧急刹车,车某某从车窗坠车。

2月23日,涉事司机周阳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9月10日,该案在长沙岳麓区法院开庭。李女士向南都记者表示,其丈夫已签署了认罪认罚书。检方指控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周阳春两位法援律师当庭分别做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当天下午,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周阳春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9月28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确认周阳春提出上诉。岳麓区法院相关人员表示,周阳春一审期间签署认罪认罚书的行为,不影响被告人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