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注“掌上渭南”精彩呈现给你!
(10月25日)
临渭交警曝光了一批
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上路的违法行为
亲爱的陕E0***1伙伴您好:
2021年10月23日10时许,您有一次交通违法行为
地点:朝阳大街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上路行驶的
处罚: 罚款100元 记0分
请您尽快处理哦~
亲爱的陕E5***1伙伴您好:
2021年10月23日10时许,您有一次交通违法行为
地点:朝阳大街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上路行驶的
处罚: 罚款100元 记0分
请您尽快处理哦~
亲爱的陕A7***1伙伴您好:
2021年10月23日10时许,您有一次交通违法行为
地点:朝阳大街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上路行驶的
处罚: 罚款100元 记0分
请您尽快处理哦~
亲爱的陕AG***1伙伴您好:
2021年10月23日10时许,您有一次交通违法行为
地点:朝阳大街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上路行驶的
处罚: 罚款100元 记0分
请您尽快处理哦~
亲爱的陕UF***1伙伴您好:
2021年10月23日10时许,您有一次交通违法行为
地点:朝阳大街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上路行驶的
处罚: 罚款100元 记0分
请您尽快处理哦~
亲爱的陕E2***1伙伴您好:
2021年10月23日10时许,您有一次交通违法行为
地点:朝阳大街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上路行驶的
处罚: 罚款100元 记0分
请您尽快处理哦~
2021年10月15日23时许,匡某某驾驶陕E01K**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站北路与解放路丁字口西陕铁院对面区间路,被临渭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拦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驾驶员匡某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 ,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7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引用:匡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容易发生重大事故。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来源:临渭交警
掌上渭南
渭南大事小事新鲜事,尽在“掌上渭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