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迪栽了。
这次立功的,又是朝阳群众。
作为世界第五大王牌情报组织的朝阳群众,这些年可谓是战绩赫赫。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因涉黄涉毒遭朝阳群众举报后被警方查处的明星名人有近20人。
吸毒
李某沫、张某、宁某神、张某扬、尹某杰、毛某、宋某野、傅某伟、王某兵、高某、房某名、柯某东、满某军、莫某聪......
嫖娼
薛某子、黄某波、李某迪
怪不得「宇宙的尽头是不是铁岭不清楚,但娱乐圈的尽头一定是朝阳群众」。
负荆请罪的哥哥
10月21日晚8点左右,官微@平安北京的一条微博内容引发网友关注。
「这个世界的确不止黑白两色,但一定要分清和划清黑与白。这个,绝对不可以错......」
此内容与家喻户晓的大钢琴家、《披荆斩棘的哥哥》李某迪曾发过的一条微博颇为相似。
不少网友猜测,这是一条很有内涵的“预告”。
果不其然,21日晚9点,朝阳分局发布通报: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朝阳某小区卖淫嫖娼。
而这位嫖娼违法人员正是钢琴家李某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李某迪是怎么栽的?
说实话,在此事之前,阿律对李某迪并不关注。
But,阿律有个疑惑,已有黄某波等人的前车之鉴,李某迪究竟是怎么栽的呢?
据网友爆料——
李某迪被抓的原因是,女方将其供出并透露了所花金额。
更离谱的是,在交易过程中,李某迪竟然用支付宝实名转账。
不得不说,“披荆斩棘”的哥哥果然就是“勇”!
要知道,若想认定嫖娼其实并不简单。
嫖娼,其含义是以金钱利益为手段,与卖淫人员进行性活动的行为。
关键就在于“金钱利益”这个手段上。
李某迪用实名制的支付宝进行转账,可不就是知了落在黏竿上——自投罗网吗?
当然,行为人也可以辩称两人为恋爱或朋友关系,转个账、给个钱的很正常。
但,你以为警察蜀黍是吃素的吗?
警方会对当事双方分别进行讯问、查证,询问对方基本情况,两人认识的时间、场所、事由等,以此判断两人的实际关系。
同时,警察蜀黍还会调查其他的证据。
例如,民警现场抓获时的证言;现场的有关物证;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其他人证、物证等。
即便行为人咬死不承认卖淫嫖娼,但只要警察蜀黍手中握有实锤,就能将其一举拿下。
李某迪:凣凣,我们不一样
李某迪和凣凣看似都栽在了“黄”上面,实则二人本质完全不同。
嫖娼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会涉嫌构成犯罪。
不过万事无绝对,若是涉及到以下情节,将一脚踏进犯罪的牢笼:
- 涉嫌强奸罪
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还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定罪处罚。
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涉嫌聚众淫乱罪
图片来源:网络
《刑法》第301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刑法》第360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故意伤害等心理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情节严重的可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前文中,朝阳警方通报称已对李某迪依法行政拘留。
若是后续没有查到李某迪涉嫌犯罪的行为,估计最多也就是15天的事。
非常可惜,李某迪不能如大家所愿,和凣凣组成“吴迪”组合,登上看守所的春晚大舞台。
针对此次事件,部分网友也发表了一些“别致”的看法:
「李某迪又帅又有钱,还是单身,嫖个娼怎么了?」
「安安静静地付费解决生理问题,挺绅士的。骗炮对他来说太容易了吧,居然老实付费,简直高风亮节。」
显而易见,在某些人,尤其是男性眼中,嫖娼不过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小事。
毕竟,人总有生理需求,你情我愿的钱色交易有何不可呢?
据调查数据显示:
18-61岁的男性有13.6%曾“找过小姐”。
每10个男性中,至少有1个嫖过娼;在20-30岁的男性中,这个比例更高。
如此,为何法律要明令禁止卖淫嫖娼呢?
很简单,因为这是对女性的物化,是对女性所拥有的性、生育等人身权利的损害。
所以,嫖娼是违法的,是罪恶的,是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的。
请不要因为行为人的身份标签,就让违背法律的观点占领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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