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原发布、镇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镇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查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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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兰州、陕西西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由个别省、市局部爆发向其他省市快速蔓延态势,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落实省市县和市运管局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和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环境,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运管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查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县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镇交发[2021]212号)要求,从严查处擅自非法从事镇原至西峰、镇原至兰州、镇原至西安、镇原至平凉、镇原至银川等涉疫区域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的违规经营行为。

二、严肃出租汽车企业监管,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从严查处出租汽车出城经营、非法从事镇原至西峰专线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以巡游、网约、定制等运输方式,借助互联网平台“拼车”“包车”,擅自揽客组客从事道路客运以及汽车租赁公司以租赁为名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等行为。

四、严正警告从事非法营运人员,立即停止违法运营行为。对擅自违规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和非法营运活动,扰乱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管理秩序,道路运输部门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予以处罚。

五、严厉敦促利用互联网平台及微信、QQ 拼车群主,立即解散所有违法拼车群,停止发布拼车信息。对《通告》后仍我行我素、顶风作案、继续操持非法营运、扰乱客运市场秩序、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过程中妨碍、阻挠执法,串联、煽动、组织非法游行、集会、聚集闹事,聚众滋事、暴力抗法、阻塞交通、围堵机关单位等扰乱正常疫情防控工作和道路运输秩序,非法营运车辆载客造成疫情扩散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诚请广大合理出行者要充分认识到非法营运车辆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道路运输部门执法检查,如实履行公民具证义务,自觉抵制拒乘非法营运车辆,严防严控疫情输入输出传播扩散。

八、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坚决落实非必须非必要不出行要求,自觉佩戴口罩、扫出行二维码选乘公交车、出租车等经过消杀措施的合法营运车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县道路运管管理局办公室:0934-7121266

执法队:0934-7123691

镇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