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小姑贤,婆媳亲。

婆媳关系本就复杂,姑嫂之间同样不好处理;若是嫁得好,小姑将大嫂当亲姐妹,若是嫁得不好,一点鸡毛蒜皮都会大打出手。

不过这个刑事案件中的姑嫂关系有一些不太一样,大嫂不仅占据了主动权,更是亲手夺走了小姑子三任丈夫,更加离奇的是,除了小姑子和大嫂之间的明争暗斗外,全家人都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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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化名),辽宁开原市中固镇某村人,1965年出生。

张燕是家里面的唯一的女儿,自打出生她就备受母亲和哥哥疼爱,直到上世纪90年代,哥哥娶回了一个叫王敏(化名)的女人,张燕的命运也在悄悄变化着。

王敏人很聪明又漂亮,自从入门全家人都非常喜欢她,她跟张燕之间也是情同姐妹,王敏经常会拉着她一块上街,又给她买一些首饰、新衣服;张燕觉得这个嫂子实在是太好了,有时候王敏跟丈夫斗嘴,张燕还会帮着嫂嫂说话。

一年后,张燕跟自己的初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她最想得到的就是嫂子的祝福,然而结婚当天嫂子却有些生气,亲戚朋友们都说王敏是把这个小姑子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了。

张燕并没有意识到自从她结了婚,姑嫂之间的关系就有些失和,甚至有时候会因为田地里面引水灌溉问题吵架,邻里之间这些小矛盾很多,张燕也没有放在心上;直到有一天她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的丈夫跟王敏在行不轨之事。

张燕原本以为丈夫出轨了,但她显然小看了王敏的“报复心”。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而且又是复杂的姑嫂关系,这还是传出去张家的脸都丢尽了;张燕和丈夫关起门来解决了这件事,他们协商好了,就以夫妻感情不合离了婚,张燕离婚的事还被张家父母大骂了一顿。

婆家和娘家都想不明白,但双方都执意离婚,谁都不愿意松口,两家人也只能任由他们去了。

张燕为了保护哥哥的婚姻,还死死盯着王敏,她发现自己离了婚,王敏也变得老实了。

张燕觉得奇怪,王敏不是本村人,她跟自己的前夫也就见过一两面,两人到底是什么时候搅合到一起的呢?由于王敏和前夫都不肯说,张燕也没有跟他们闹翻。

离婚几年,张燕觉得王敏消停了,她也打算开始谈自己的下一任对象,这一次她又是开开心心出嫁,她跟丈夫之间感情非常好,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王敏从中插了一脚,丈夫没有守住道德底线,两人再次宣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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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末,张燕又结束了自己第三次婚姻,而这一次又是嫂子横刀夺爱,张燕就想不明白了,王敏为什么要这么对她,她到底哪里得罪了王敏?

2003年,张燕都已经37岁,即将步入40岁的大关,可到现在还是孑然一身,她心情很郁闷,6月左右她跟朋友聚会,认识了23岁的男青年孙生(化名),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陷入了热恋。

她小心翼翼的跟孙生谈了两个月,但最终还是没能瞒过去家人。

此时的王敏都已经有一个女儿,女儿在沈阳读书,两人的恩怨再深,现在也该放下了吧,抱着这种想法,张燕以结婚为目的跟孙生谈恋爱,8月份,她还带着孙生一块回家见了父母。

父母已经不挑了,只要女儿喜欢就好,他们一直都盼着女儿能有一个归宿。

8月22日晚,王敏约两个人到家里面吃饭,张燕起初是拒绝的,但是王敏说想要跟她谈一谈,有些事情大家还是说开了好。

张燕也觉得两个人该谈一谈,这次她必须要结婚了。

张燕的哥哥在外面打工、女儿在沈阳读书,王敏就一个人在家,两人吃饭时聊起了往事,聊着聊着就吵了起来,孙生不知道两人的恩怨,他觉得以和为贵,就劝开了她们;晚上他们在王敏家休息。

到了午夜,王敏在客厅大吵大闹,张燕不想去搭理,就让孙生去看看。

王敏一看孙生就拉住他,想要发生点什么,孙生还是坚守住了底线,他拒绝了王敏,回房后他将这件事告诉了张燕,张燕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但是王敏又找到了张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她保证就这一次,以后再也不打扰她,张燕也想要考验考验男友,就对他说:你去吧,我同意。

没想到男友对他言听计从,还真去了。事后,张燕越想越不对劲,她就用这件事要挟王敏,索要一万元,双方又起了争执,孙生自然是帮着张燕,随后两人将王敏杀害还将其肢解抛尸。

两人属于共犯,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杀人罪只有一些特殊情况,像这种肢解都属于情节严重。

又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此案并没有公开审理,虽然不知道后续的结局,但两人肯定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只是王敏为什么要夺走他3仁丈夫,她的动机又是什么呢?这也成这个案件最奇怪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