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

《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其中明确

在银行确认购房人具备贷款资格前

开发商不得向购房人收取购房首付款

公开信息显示,就在10月1日至25日,昆明有19起退房是因银行拒贷引起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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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拒贷退房原因多种多样

记者在昆明市房产信息网查询得知,10月1日至25日,昆明有19起因银行拒贷而导致的退房。

退房公示截图

拒贷原因包括流水不足、负债过高等常规因素,也有一些其他值得了解和借鉴的拒贷案例:

比如因客户办理过程中查出属于二套房,客户无法凑出45%首付;

征信中存在首付贷款记录;

客户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买受人银行流水不足,共同还款人征信不符合贷款要求;

办理过程中查出客户参与经营的公司存在官司等原因;

还有1名购房者为香港户口,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银行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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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公示截图

记者浏览发现,今年每月都有因银行拒贷产生的退房案例,其中,6月有近30起,9月份半个月就有55起,退房原因多种多样。

以9月来看,据昆明市房产信息网信息显示,9月1日至9月16日,昆明有55起退房,记者统计发现,其中有38起退房是因购房者遭银行拒贷、退件产生,平均每天有超2起购房遭银行拒贷。

初审通过,为何还遭遇拒贷?

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银行都会对其贷款资格进行审核。那为什么这些购房者初审通过了,还会遭遇拒贷呢?

一名资深置业顾问介绍,在买房过程中,只要客户看中了房子,置业顾问就会请客户提供征信和流水信息,这些信息会由在售楼部驻点的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初审,而且在初审的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会对购房者的工作性质、工作单位、首付款来源等进行询问,然后银行工作人员会口头给出符合还是不符合贷款的回复。

预审如果给出的答案是“可以贷款”,购房者就可以交定金、办按揭、付首付、签合同、做网签,通常都没有问题。

但是在银行预审的时候,会存在客户隐瞒的情况,或是有一些现场无法查看的客户信息,所以当银行将跟客户签订的贷款合同拿回银行一遍遍审核确认的时候,有些就会查出问题,所以才会被退件。

由此可以得知,首付非自有资金、征信差、流水不足、首付款来源不明……这些都是银行拒贷的原因。目前银行对个人购房贷款审核的严格程度可见一斑。

被拒贷后,意向金和定金能退吗?

被拒贷后,对于购房者来说,还有一件事很重要:之前交付给开发商的意向金和定金能退吗?

记者采访了3名不同项目的置业顾问,他们均表示:意向金可以退,定金原则上退不了。一名置业顾问介绍,目前昆明市场上的购房定金一般是3万~5万元,也有高达20万元的。“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楼盘还没有拿到预售证,我们就不会让客户交定金,因为这是违规的。一般我们会采取交意向金锁定房源的做法。这种意向金是可以退的。但,如果楼盘正常销售,购房者交了钱,签了认购协议,这种就叫定金,定金原则上是不退的。”

置业顾问还补充:“具体能不能退,还要看各个开发商的情况,有的开发商只要购房者说明拒贷原因,写清情况说明,协商沟通,也会给退。”

由此可见,购房者在交定金之前,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征信记录,准确判断是否能贷下款来,以免因拒贷又退不了定金而遭受损失。

购房者贷款资格确认前 开发商不得收首付款

而此次省住建厅印发的《通知》中就有一条专门针对购房者贷款资格确认的条例,《通知》明确,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购房人需要办理按揭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配合相应个贷银行,开展贷前调查,充分了解购房人的征信情况及其他办理个人按揭贷款申请条件;在银行确认购房人具备贷款资格前,不得向购房人收取购房首付款,以避免购房人因无法获得按揭贷款而引发矛盾纠纷。

△网页截图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地点醒目位置,公示“五证”(《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相关资料,并标明销售状态、销售价格等。严禁在销售过程中违规承诺或诱导购房人购房后违章搭建,增加房屋使用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向购房业主交付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要求提供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作为不良信息录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姜洁

来源:大象房鉴所

编辑:莫开井

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