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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本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法庭纪律,未经允许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今天,记者从南京秦淮法院了解到,有一名女子在秦淮法院旁听庭审时,擅自对庭审现场录音录像还大闹法庭,这当然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10月22日上午,在秦淮法院光华路办公区开庭审理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旁听人员张某在开庭期间大闹、喧哗,未经法庭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用手机对庭审现场录音录像。该案的审判长在现场对张某强调了法庭秩序,释明有关法律,并要求其交出手机删除录像。被张某的拒绝后,法官安排在场的司法警察责令张某将手机交出并查验。张某态度恶劣,依旧表示不予配合,经口头警告无效,现场决定依法强制暂扣张某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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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的是,张某抗拒执法,不仅直接坐在法庭地板大声喊叫、吵闹,扰乱现场秩序致使法庭无法正常进行,甚至将手机紧紧抱入怀中拒绝交出,辱骂男性法警对其“骚扰”,致使在场两名男性法警无法正常开展工作。随后,几位女法警闻讯赶到,合力将张某从冰冷的地面扶到座椅上,在此期间,张某情绪激动,非但不听劝导,反而大声哄闹、不断用力挣扎,故意干扰司法警察正常履行职务。

现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搜查手机,此时,张某突然双脚大力蹬踹并袭击在场一名女法警腰部,导致该名法警退后一米有余,恰好扶在座椅上,险些跌倒在地。法官现场教育劝解时,张某依旧不删除视频,并称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毫无悔改之意。见此情况,合议庭立即休庭,经研究决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的处罚。最终,在场法警快速将张某制服,闹事者被带离法庭。

下午,了解到此事之后,闹事者张某的父母也来到秦淮法院,与法官一同对闹事者张某批评教育。张某为自己过激的行为感到羞愧难当,也陷入反思,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及其父母的劝告下,张某真诚悔过、写下悔过书并主动缴纳了全部罚款。考虑到张某的行为以及思想态度的转变,秦淮法院决定依法提前解除拘留决定。在离开法院前,承办法官再次劝慰张某,以后的生活中,一定要吃一堑长一智,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张某深深地朝法官鞠了一躬,离开了法院。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