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在富源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银行卡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张某一,被执行人的父亲张某二及被执行人的母亲敖某因暴力抗拒执行,一家三口同时被处于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

10月21日下午,富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执行局副局长耿通飞的带领下一行四人前往位于富源县后所镇洗洋塘村委会就一起银行卡纠纷案进行现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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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由富源县某银行向富源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某一透支拖欠的信用卡本金4852.98元、利息653.29元、滞纳金786.5元,共计6292.77元(截止2021年5月11日)。双方经法院调解,定于2021年7月25日前一次清还清。

来到执行现场,在法院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开展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一表示暂不能履行,执行人员询问其财产收入状况的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声称不能履行,对银行利息过高,银行工作人员催收行为表示各种不满。一方面家里建盖了三层的小楼房及开有一辆轿车,其数额不大,其不愿意主动履行的态度后。法官见门口停放着轿车,法官询问其车辆是谁的?其表示车辆是自己的,法官随即叫其交出车钥匙、行车证,张某一将车钥匙交给法官。

正在法官打开车门查看车辆状况时,被执行人的母亲敖某从外干农活回来,随即询问法官,为什么要抢他儿子的车,随即冲撞法官,威逼法官将车钥匙交还回去。法官看到其上了年纪,且情绪激动,法官将车钥匙还了回去,但敖某依旧不依不饶,一下辱骂执行法官,一下辱骂摄像的干警。在这个过程中,敖某多次用手指向法官,并多次将执行法官的手机打落在地。

正在双方争执的同时,被执行人张某一的父亲张某二也从外干活回来了,看到此情况,张某二更是情绪激动开口就骂:“***,你们是冒充执法人员来抢人的,去年喊你们来拿你们又不来拿”,并冲向其柴火堆,随手拿起一根柴棍,扬言要将其儿子打死。工作人员看到此情景,随即上前制止,并将柴棍抢走。

在此过程中,被执行人的母亲敖某还在不停的质问、冲撞、辱骂工作人员,其父亲张某二再次将门前斧头拿起,扬言要去将儿子砍死,并意图用斧头去砸警车,斧头被法院工作人员抢走。

此过程大约持续了近30分钟左右,因被执行人一家情绪激动,现场工作人员只能一方面稳住对方情绪,一方面向院机关寻求支援。

执行局耿济民局长收到求援请求后,随即组织在院的两组执行干警先行赶赴支援,并同时再向本院法警队寻求支援,随即赶赴执行现场。

在支援干警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父亲张某二、被执行人母亲敖某依旧情绪激动,还在辱骂执行干警,其父亲多次要求法院将其儿子带走,并用脚踢打张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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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一、张某二及敖某随即被带到法院,富源县人民法院决定先对三人处于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对其适时采取下一步执行措施。

供稿:唐正良

编辑:方雷

审核:熊超

来源:富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