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14亿人口,虽然社会表面很和谐,但人性本恶,总少不了一些作奸犯科之人,杀人犯让人觉得残忍,拐卖儿童的让人觉得痛恨,而强奸犯只会受到人们的鄙视,让人们觉得不齿,据说强奸犯进了监狱都会被其他罪犯看不起,动辄就是一顿毒打。

安徽就曾出了个震惊全国的“淫魔”,这个人叫做刘庆朋,1997年之后的17年里,他无恶不作,侵犯了116名农村妇女,还犯下了抢劫91起,盗窃23起的罪行,在被他侵犯的女性中,最大的有60岁,而最小的仅仅十几岁。

1997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中国大地,无数青壮年走出农村,去大城市打工,在那个时期,农村的留守现象特别严重,农村几乎所有的青壮年都外出务工,剩下的只有一些老幼妇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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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刘庆朋却是个异类,他没有跟着外出务工的大潮走出家乡,而是选择留了下来,据他所说是不放心母亲一个人在家,但具体的原因不得而知。因为在农村除了种地没有什么收入,刘庆朋家里的日子一直过得很清苦。

刘庆朋一共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因为他太穷,和他离了婚,之后他又和来自云南的第二任妻子结了婚,两人结婚后,陈芸曾多次要求刘庆朋外出打工赚钱,但他却以照顾母亲为由一直拒绝,后来警方将其抓获后才知道,他是为了方便自己作案。

后来因为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于是刘庆朋想到了去偷,于是便多次盗窃周边村里的人家,1997年时,他在一户人家实施盗窃时,看那户人家只有一个女人独自在家,于是便起了色心,将其侵犯。

在侵犯了这名女子后,刘庆朋还特意花了段时间到处打听,时不时还要跑到这名女子的家里看一看,目的就是弄清楚那名女子有没有把被他侵犯的事说出去。当时封建思想还对人们有很大的影响,留守的妇女受到了侵犯,但却碍于面子,不敢报警。

于是刘庆朋开始大胆起来,不久之后,他再一次作案,而案发地点就离他第一次作案的那户人家不到500米,这次被侵犯的女子同样没有报警,这也让刘庆朋越来越嚣张,慢慢地便毫无顾忌起来。

2001年6月,陈芸的妹妹陈珍到了该婚配的年纪,于是陈芸便把妹妹接过来,准备给她找个好婆家,但刘庆朋这个禽兽却起了歹意,他要求陈珍配合他骗别人家的彩礼钱,但陈珍不肯,于是刘庆朋便兽性大发,侵犯了陈珍三天。

后来,刘庆朋越来越嚣张,认为那些被他侵犯的妇女们压根就不敢报警,于是他作案的频率越来越高,2008年和2009年两年里,他就作案高达51起。五十多名无辜的女性遭他侵犯。

丧心病狂的他就连60岁的老人都不放过,甚至有一次,兽性大发的他在抢劫完一户人家后,当着母亲的面侵犯了她的两个女儿。此后,刘庆朋像是上了瘾一样,一到晚上就想着出去作案,而被害人的沉默成了刘庆朋最好的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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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这层掩护,刘庆朋的龌龊行径并不为人所知,反而因为他经常给母亲买一些好东西,在同乡人眼里还是个有名的“大孝子”,他这样做究竟是真的孝顺,还是在给自己的罪行做掩护?这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就这样,刘庆朋每次作案,受害者都选择沉默,他每次都能做到“财色双收”,直到2010年,抢劫、盗窃、强奸仿佛对这时的刘庆朋来说已经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了,一天,他又忍不住外出作案。

但这一次,受害者没有选择沉默,在被刘庆朋侵犯后,这名女子选择了报警,根据该女子提供的线索,警方锁定了刘庆朋。不到两天,警方便掌握了刘庆朋的行踪,并在一天晚上包围了刘庆朋的家。

这时的刘庆朋正躺在自己床上呼呼大睡,警方一拥而入,将其逮捕。接受审问时,刘庆朋表现得很冷静,并且将自己的一桩桩罪行道出,在讲述过程中,负责审理的警察都忍不住捏紧了拳头,用愤怒的目光盯着刘庆朋。

但刘庆朋却像是在讲述一件和自己不相关的事一样,毫无表情。后来,警方以刘庆朋涉嫌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向法院发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犯抢劫罪,数额巨大且作案次数多的,可处死缓或死刑。

犯盗窃罪的,视情况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刘庆朋强奸女性达116人,还包含了14周岁以下的幼女,作案次数和被害者人数都是史无前例的,所以法院判处刘庆朋死刑。

回顾刘庆朋的案子,能让他逍遥法外17年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被害人的沉默,正是因为沉默,刘庆朋才会一次比一次猖獗,当然他自身的恶念也是重要的一个原因。所以在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不要选择沉默,你的沉默只会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

多一天沉默,就可能有多一个人遭受侵犯,面对侵害,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揭露犯罪分子的罪行,让法律来制裁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