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北发展飞速,大大小小的征地不断,涉及到多条村。很多街坊都好奇,这征地补偿究竟是多少?不同街镇的村征地补偿是否不一样?会不会某些街镇的村征地补偿会比其它村高?下面我们一齐去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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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了三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其中涉及杜集区,征地合计超过72.37亩!那么它们的征地补偿会是怎样呢?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杜预征收[2021]3号

杜集区石台镇童台社区、段园镇毛庄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1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拟征收总面积0.6359公顷,其中:石台镇童台社区土地面积0.3551公顷,段园镇毛庄村土地面积0.2808公顷,均为集体建设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地块一:北至淮北万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南至国元路,东至淮北市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土地,西至童台.社区土地。

地块二:北至龙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南至毛庄村土地,东至龙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西至淮北市公路管理局土地。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为机关团体用地,用于淮北市公安局石台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及淮北市公安局段园镇一所两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杜预征收[2021]4号

杜集区高岳街道办事处孙庄村、徐暨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项目名称

淮北市2021年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拟征收高岳街道办事处孙庄村、徐暨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3595公顷,其中农用地0.2734公顷(园地0.2734公顷),建设用地0.0861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地块一:北至青年路,南至淮北市金帆船食品有限公司土地,东至东山路,西至岱河。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三、拟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为机关团体用地,用于淮北市公安局高岳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杜征收[2021] 13号)

2021年9月29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征地(2021]473号)批准,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淮北市杜集区朔里镇坡里村、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3.829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批准建设用地3.8291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现将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淮北市杜集区2021年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位于淮北市杜集区梧桐健康小镇成片开发项目建设,征收目的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地块1:东至杨河北路,南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西至朔里镇坡里村土地,北至紫昱路南。

地块2:东至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土地,南至北外环路北,西至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土地,北至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土地。

四、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及面积

征收土地总面积3.8291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3.8291公顷(含林地3.7932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9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均为朔里镇坡里村和高岳街道办事处李洼村集体土地。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规定。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

(二)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 18号)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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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淮北房地产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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