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老人往南京大屠杀丛葬地纪念碑上撒尿,尿渍明显可见。网友迅速在网上爆料此事,目前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处理,25日已经全部清理完毕,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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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仪说法#

还记得当初研究生期间,宁愿请假也要到在大屠杀纪念日去悼念,可惜实施管制,最后还是去了这个挹江门外的丛葬地纪念碑。当时现场庄严肃穆的场景记忆犹新。

而这个老人,竟然在丛葬纪念碑杯上撒尿,简直是对这些烈士英雄的莫大侮辱,对民族情感的莫大伤害,这种行为与汉奸卖国贼更让人感到痛心。老人满头白发,不可能不知道这个碑竖立在那里的意义,这件事情必须要严查!

国家为了突出人民对烈士英雄的悼念,在面对侮辱英烈等事情多发的情况下,特意将侮辱英烈等恶劣行为入刑。《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部分没有达到严重程度的侵害英烈荣誉的行为,《英烈保护法》规定,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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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碑等物品不属于英烈事迹,《英烈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这也就意味着,与之有类似意义的碑、墓等都属于法律保护的英烈范畴。

因此,对于这个老人撒尿的行为,必须要严惩,即便是承担刑事责任也不过分,绝不能因为他是老人就放过他。当然,如果他是精神病,法律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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