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大型国有银行负责公共业务的副行长还告诉记者,在过去行业管理相对混乱的情况下,该银行与假冒担保之间的这种情况也发生了。毕竟,在担保程序中,企业负责人必须签订担保合同,即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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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济煜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其关联方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存入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28亿元存款,在两家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于为华业石化南京有限公司提供票据融资担保。

由于华业石化未能如期偿还其中之一的到期债务,因此作为“担保方”,山禾药业和恒生制药公司账户下的约5亿元人民币已被银行扣押。

业界普遍怀疑银行如何在未获得存款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将储户的存款作为第三方企业贷款进行质押担保?

根据济民可信集团发布的“六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一篇文章,记者梳理了事情发生:两个月前,即8月19日,济民可信集团得知有人在银行柜台假装成集团成员进行存款质押程序。

8月24日,济民可信正式向银行发出书面通知函,明确告知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许多负责人:从未将存款转为纸质存单,也未处理任何其他抵押业务;要求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必须确保该集团的存款安全和自由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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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民可信集团曝光的多段录音,质押业务尚未获得存款方同意,“没有与存款公司沟通。”同时,华业石化和存款人之间也没有任何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济民可信提供的录音材料中标有华业石化资金部董事的女士说,公司与合作关系良好的银行将开展一些合作。

在另一位发言人的录音中,他提出希望银行继续使用山禾药业5亿元人民币存款为华业石化从渤海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

该行营业部总经理胡兆锋在8月21日向济民可信集团承认,该集团的每笔存款存入后几天内被质押。

根据天眼调查信息,山禾药业和恒生制药均为济民可信集团的子公司。

这六个问题包括:犯罪发生时,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为什么当时不报警?

该银行答复说:“山禾药业-渤海银行的7笔存款共计10.1亿元人民币不存在冻结,担保或其他使用限制”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