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江苏常州,据溧阳警方消息,10月25日9时40分许,一辆号牌为苏“DGF**8”黑色小型汽车沿我市锦绣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罗庄路路口时,撞到由东向西通过路口的行人及其推行的婴儿车(车内1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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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造成行人及婴儿车内的儿童受伤,行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儿童正在抢救。事故发生后,市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相关工作。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此事引起网友们的纷纷热议:

“很明显过斑马线不减速,不管有没有交通信号灯,过斑马线都应该减速。”

“稍微走快点就过去了,现实版死神来了!司机太可恶了,斑马线那么快……”

“有些人就觉得买了保险,随便开,路口不减速,这下不管是谁的责任,司机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驾驶员斑马线减速是必须的,但有些行人无视交规,在马路任意穿行,也不管有没有车,就是认为驾驶员不敢撞,拿自己的生命在下赌注。希望大家都守交规,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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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这是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而行人是从斑马线上过马路的,而当时视野开阔,并不存在什么视线盲区,或者“鬼探头”等视线被阻挡的情况,纯粹就是小车司机大意的原因。所以从交通法规的角度上来说,这件事小车司机需要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可是呢,事到如今追究谁的责任都显得很苍白了,因为行人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的。所以说,很多时候不是自己对了,就没有危害。我们过马路的时候,还是要秉着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不管他人是不是违规了,但我们要以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为首任,过马路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