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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大庆市生态环境局

向一名提供线索的市民

颁发了5000元奖金

这是市生态环境局

自公开承诺接受公众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以来

发放的首笔奖金

今年6月,我市出台首个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7月,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偷排生产废水。

经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车间确有利用软管向地下井排放生产废水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该举报符合《奖励办法》中的条款,按规定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这些排污行为可举报

哪些涉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可以举报呢?

之前,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过《关于开展涉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专项举报的通知》。

以下违法行为,都可以举报:

1.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非法向入河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的;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此外,如果发现其他涉水环境违法行为,也可以进行举报。

最高奖励10万元

除了可举报违法排污行为,今年上半年,我市还出台了首个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办法》中规定:

在禁燃区内企业工业锅炉燃用煤、重油、木材等高污染燃料等行为;危险废物堆存场所未采取“三防”等行为,市民都可以举报,而且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

举报方式

市民可通过12369公开电话进行举报;或拨打市生态环境局设监督举报电话:0459-6281146、6612369。

也可以将举报内容,以信件的形式投送至信箱:黑龙江省大庆市A015号邮政信箱。

有关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信息进行保密,如符合奖励条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奖励。

来源:微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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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安若

审 核:子美

监 制: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