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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库尔勒市教师系列

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巴教传〔2021〕4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库尔勒市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范围

(一)全市在岗在编和在岗不在编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凡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各级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教学、电教、装备等工作的在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

(三)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且正在援疆支教期间的援疆教师,经派出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并授权,可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二、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按照自治区2019年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开展评审工作。

三、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时间

收到通知之日起即可启动,年底前结束,不得跨年度评审。初级教师职称评审时间安排如下:个人申报时间为10月25日--10月31日,网上形式审核时间为11月1日--11月10日,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11月11日--11月15日。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请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库尔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库尔勒市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库尔勒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3、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电话:0996-2168198

0996-2168525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联系人:冶晓嫚 0996--2168525

市教育局联系人:苏 婷 0996—2168198

库尔勒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4日

来源: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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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春梅

审核:李洁

监制:蔡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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