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龙头事件”当事人发声维权了。10月20日,网传一段视频,视频内容是丈夫回家发现房间门被反锁,儿子在大厅一个人玩,妻子打开房门后,丈夫发现原来放在衣柜里的衣服全部放在外面了,于是丈夫打开衣柜门后发现,一名男子躲在衣柜里面。随后,男子持刀一边哭泣一边指责妻子与衣柜里的男子。但其二人却异口同声解释称,男子系来修水龙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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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视频引起网民热议后,又突然网传一封道歉信,信中内容大意是“被修水龙头夫妇”赔偿3000元给衣柜里的男子后,承认修水龙头是“事实”。

随后,当事人即视频拍摄者向媒体承认是因伤人,赔偿了对方3000元,但否认道歉信系其所写,并声称妻子与衣柜里的男子发生过性关系,但妻子是被胁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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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当事人又发文再次澄清其不可能会写道歉信,系有人伪造的,并称其要维权到底。

以案说法:

当事人受到的伤害,是挺让人心疼的。但是我有两点不解,为啥明知道道歉信系伪造的,不去报警或者到法院起诉?伪造他人签名发布道歉信,对当事人身心与名誉造成侵害的,只要证据确凿,警方完全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制作、传播者进行拘留处罚,而且被侵害一方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和公开道歉。

其次,当事人坚称妻子是被威胁、纠缠两个月后,才被迫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的。如果属实,那为何不去报警?手机记录删了,也不怕,这点小事,难不倒警察叔叔。只要事实存在就可以了。

根据刑法规定,使用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并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处有期徒刑3-10年。

最后,我想说的是,网络发文维权只是口头维权,不是说不可以,但起不到实际作用。如果当事人想追究到底。那么,我建议您,如果不嫌麻烦可以带上妻子和妻子手机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如果嫌麻烦,可以拨打电话报警。如果属实,对方极有可能将面临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刑罚。

大家认为,道歉信会是谁伪造的呢?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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