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这句话来形容北京张某的遭遇再合适不过,本来在自己家中安安全全休息的他,却因为找东西,被自家的床板压住,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意外总是来得那么突然。

致命的高箱床

什么叫作高箱床?顾名思义,就是比普通的床要稍微高一点,床体内部相当于大箱子一般,储物功能极其强大,可以将平时不怎么用的东西或者杂物堆放在床体中间,一般取物品的时候需要将整个床板掀开,用配装的三角弹簧支架将其撑住,这个时候人就可以在床板下找寻自己想要的物品。

2010年,家住北京的张某也是因为看中了高箱床强大的储物功能,于是就花了六千多块钱买了一张高箱床,放在了自己的主卧里。实木的床非常结实耐用,一连用了7年,也没出现过什么毛病。张某平时将没用的东西放进去,确实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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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4月,40岁的张某在家中休息,突然想起在高箱床内还有一件东西要拿出来,于是他依照往常一样,将床板用支架支撑起来,自己则将头深入床中用两只手翻找东西,不料,这时支架突然失效,直接滑了下去,原本被支架撑起来的床板也就这样直直地砸到了张某的头上,将张某的头部直接压在了板子下面,颈部被卡在床板和床沿之间。

实木床结实又笨重,几十公斤的重量瞬间将张某砸晕,他根本就没有办法直接自己撑起床板。而听到声音赶过来的家中老人也因为力气太小,根本就不可能抬起。于是老人只好先打了报警电话,然后去找来邻居帮忙。

但就是在这一来二去的时间里,张某已经支撑不住,没法呼吸的他被憋得脸部青紫。等到医生到来,老人也喊到了人,抬起床板之后,张某早就已经没法抢救,因为窒息而死亡。

等到张某妻子得到消息回到家中,看见的就只有自己丈夫的尸体,她怎么也不能接受,早上还精神满满的丈夫,到来现在就变成了尸体。面对丈夫的离去,张某妻子直接将丈夫死亡的矛头直指床具生产厂商以及弹簧生产厂商,她认为正是因为这两者的不合格才会导致自己丈夫的去世。

随后,张某妻子找到两个厂商,以产品设计缺陷以及质量原因致使张某死亡为由,向其索要175万元左右的赔偿金。张某妻子觉得:“只要设计不合理,出了问题,厂家就得赔偿,如果没有质量问题,为什么床板会突然压下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如果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又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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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据厂商的购买记录,张某是在七年前购买的床具,并且根据合同,此床的保质期只有三年。商品已过保质期多年,厂家拒绝承认此次事件和产品的质量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说明书上已经写出不要在危险区域翻找物品。厂商以无法证实张某是否为违规操作为由,拒绝赔偿。

最后张某妻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

2019年9月,该案件一审开庭,在开庭前,法院对涉事的高箱床进行了测试鉴定,发现在正常使用情况之下,该床具的质量是没有问题的,弹簧支架也能够有效地撑起整个床板,而且就张某妻子提出的支架和床板之间夹角过小问题,厂方也提出了解释,因为他们采用的是气弹簧支撑床体,和普通的支架不太一样,它的工作原理和夹角没有关系。

因此根据以上的鉴定结果,法院一审以没有证据确定在使用过程中,床具出现质量问题,不符合诉讼条件,直接驳回了张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张某妻子不服,直接提起上诉,2019年9月22日,张某案件二审开庭,张某妻子紧咬不放,厂商也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在最后经过法院的调解宣判,因为案件的经事人张某已经死亡,无法判断到底是因为张某是否为违规操作,又因为当时床具上面确实没有做出相应的安全提醒,因此本次案件对半担责。

已死去的张某某和厂商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最终厂家赔偿张某家庭丧葬费等共计八十多万。

作为一家之主的张某的死去,让张某一家人悲痛欲绝,他们和厂商的争辩,其实恰恰反映出他们对于张某死亡的难以接受,他们想要借助其它事情来转移自己的悲痛,想要为自己丈夫(儿子)的死讨一个公道,最后的结果也算是如愿所偿。

张某的死亡让我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提醒着我们:“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所以,我们在平时生活中,使用任何商品之前一定要看清楚说明书,特别是其中的危险提示内容,因为每一条提示之后,都有可能就是一条饱含血泪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