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时年61岁男子金某作为某板纸公司污水处理车间主任,在生产、作业中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3名车间工人中毒后跌入污水池内溺亡。2021年10月24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的起诉书,还原了这起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男子金某,出生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汉族,初中文化,住秦皇岛市抚宁区。金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2020年8月11日,被依法执行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金某是秦皇岛市抚宁县某某板纸公司污水处理车间主任。2019年5月10日9点左右,在某某板纸公司污水处理车间,机修工张某在加装排水管上的闸板阀过程中,违章擅自进入封闭的污水池彩钢房,后来中毒坠入池内引发事故,污水处理车间工人房某、钱某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进入污水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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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故造成张某、房某、钱某死亡。经鉴定,张某心血中检出硫化氢及甲硫醚,房某、钱某心血中检出甲硫醚,分析三人生前有吸入硫化氢气体的过程,死亡原因为溺死。

金某作为某某板纸公司污水处理车间主任,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员工对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在房某、钱某进入有限空间内救人前没有及时告知佩戴防毒面具,造成房某、钱某二人因盲目施救而中毒后跌入污水池内溺亡,对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负有主要责任。

案发后,金某在公安机关询问时主动交代了他的罪行。此案民事赔偿问题已经当事人自行和解解决。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金某作为某某板纸公司污水处理车间主任,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导致三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他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金某在案发后公安机关还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应视为自动投案,并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他的犯罪事实,是自首。综合考虑金某自首及此案民事赔偿问题已和解等情节,对金某予以从轻处罚。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金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