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桐梓法院执行干警,你被胡某某盗窃的钱已执行到位,请你到法院执行局来办理领款手续。”

“钱我不要了。”令狐某答到。

“你不要了?”执行干警疑惑问到。

“我不要了!我才不信真的是执行款到位了!”令狐某说完便挂了。

执行法官又拨通令狐某电话。

“我真是法院执行局的,你不信可以到法院来核实,请你来是领款,要不然你把银行账号发给我给你汇款也行。”

“你们不要再骗我了。你要真是法院的,就该为老百姓服务,把钱给我送过来。”

“你在哪里?”

“我在木瓜镇,如果是真的,你就送到派出所来。”

原来,桐梓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胡某某退赔一案中

依照桐梓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

“……责令被告人胡某某退赔被害人令狐某某人民币五百元……”

执行干警依法将受害人令狐某

应被退赔的钱款执行到位后

通知令狐某前来领款

却发生了开头的小插曲

为打消令狐某的疑虑

执行干警驱车一个多小时到了木瓜派出所

由当地派出所民警电话联系令狐某

令狐某方才赶到派出所

得知真实情况后连声道歉

办理了领款手续

并由衷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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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

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网络时代,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作为案件当事人,有义务配合法院工作,但确需提高警惕,在接到类似电话、短信时,务必要及时核实,可通过拨打办案机关办公电话进行核实,必要时也可亲自前往办案机关所在地核实。同时也要注意,经核实无误后一定要配合工作,不能一味以担心被诈骗为由拒绝配合,否则,将可能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桐梓县法院 |作者:陈刚刚

审核:赵映、金晶 |编辑:沈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