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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呼和浩特市中院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在家领导参加会议,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审管办、装备处、机关事务中心、法警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周臻通报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44号、45号公告。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小明就干警做好自身防护、外地返呼干警严格执行我市防疫规定等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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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丨市中院党组书记、

院长赵希民讲话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做总结讲话,他强调,此次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呼和浩特市疫情传播风险加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明纪律,坚决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疫情防控中存在的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单位、部门和干警个人“三方”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统筹做好审判执行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倡引导群众网上立案,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线上诉讼服务,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接触。三是要加强机关内部防护,严格落实要求。装备部门要将防疫物资采购到位,全力做好物资保障,确保全院正常工作秩序。机关事务中心要严格执行防疫规定,抓好机关防控工作,对于重点区域要定时消杀,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四是全院干警要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安全的工作环境,切实减少非必要出行,全体干警要做好自身防护,带头执行非必要不离呼、不聚集等疫情防控政策。五是办公室、政治部做好“十一”期间赴甘肃、阿拉善、二连浩特、西安、长沙等地区人员的摸排申报工作。市中院干警在工作过程中,如涉及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诉讼信访、开庭审理时,要及时做好个人防护。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把关,妥善处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公告要求。

▌本文来源:办公室

▌ 编辑排版: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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