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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充见APP以《南充女子骑共享电单车两次闯红灯付出生命代价 若戴头盔或能幸存》为题,报道一位市民骑青桔共享电单车闯红灯与的士相撞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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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事故的交警表示,死者仅头部受伤,如佩戴头盔,有很大可能不会死亡。

据统计,截至目前,南充市辖三区投放共享电单车2.18万辆,但均未配置头盔。这些品牌的共享电单车在外地不少城市投放时,则配置有头盔。记者采访交警部门了解到,为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正在推进我市共享电单车配置头盔。

10月18日,市民刘先生将《南充女子骑共享电单车两次闯红灯付出生命代价 若戴头盔或能幸存》一文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后,很快引起不少朋友热议。不少人的留言除了对死者感到惋惜外,还有不少人就佩戴头盔发表看法:“摩托、电动车可以将头盔放在座位下的储物箱内,骑共享电单车自己带头盔既不方便,也不现实”、“商家配头盔才现实,谁没事拎个头盔上下班”……

市民李先生前段时间到马鞍山出差时看到,当地共享电单车均配置有头盔。扫码骑行时,佩戴这种头盔不需要额外支付费用。记者通过互联网查询看到,昆明、长沙、石家庄、茂名、来宾、呼和浩特、韶关等城市投放的共享单电车配置有头盔,并且上面有“共享专用”等字样,款式也较为独特。如果有人佩戴这种头盔骑别的车辆,很容易被辨识,并受到公众监督和执法部门查处。

目前,在南充市辖三区投放的共享电单车有三家,分别为“青桔”、“美团”、“哈啰”。通过查询记者看到,这三家企业在外地不少城市投放的车辆配置有头盔,那么南充为何没有配置安全头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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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媒体采访了这三家共享电单车南充片区负责人,但均未得到确切的答复。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孟晓林介绍,《南充市市辖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中,没有共享单车企业为车辆配置头盔的相关规定,但实施意见在到期前会进行修改,应该会加入由共享单车企业为车辆配置头盔的强制规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邓维表示,虽然法律上对驾驶非机动车佩戴头盔没有硬性规定,但为了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交警部门将要求共享单车企业为车辆配置头盔,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此事。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乐校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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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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