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青溪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1.8282公顷(折327.42亩),该宗地属“三旧”改造完善征收手续项目,将用于建设揭阳市红东金属物资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具体位置如下所示: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揭府公(2021)3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8月16日以粤府土审(21)[2021]13 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青溪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1.8282公顷(折327.42亩),该宗地属“三旧”改造完善征收手续项目。根据该宗地用地行为发生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揭阳市红东金属物资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
揭阳市红东金属物资有限公司“三旧”改造范围图▲
揭阳市红东金属物资有限公司“三旧”改造卫星图▲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及面积: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青溪经联社。
(二)征地位置: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青溪经联社沿榕江岸线地段,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青溪经联社集体建设用地21.8282 公顷(折327.42亩)。
四、征地补偿标准:按照2007年2月13日揭阳市红东金属物资有限公司与青溪经联社签订《征用集体土地补偿协议》,补偿标准按5.6万元/亩计算,2020年12月20日青溪经联社向市自然资源局空港分局出具《放弃听证证明》,2021年4月15日青溪经联社向市自然资源局空港分局出具《收齐征地补偿款的证明》;依据粤府土审[2021]13号文,批准该宗地完善征收手续。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安置补助费已由改造主体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由被征地单位自行安置。
六、留用地安置和办理社保:根据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该宗地用地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政策没有要求、安排留用地和办理社保审核要求。
七、本公告期限15日。
特此公告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批复文件▼
责编:阿蠢
来源:揭阳房产网、揭阳市人民政府
编辑:揭阳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