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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品佣金就达百万元以上,根据雇佣和运营形式不同,网络主播的交税路径也不相同。

“双十一”要来了。10月20日晚,“双11”活动正式开启,预售首日淘宝平台共计有约1.4万场直播开播。淘宝主播销售榜显示,李佳琦和薇娅直播战绩持续领跑,当日最终销售额分别为106.53亿元、82.52亿元,第三名雪梨直播销售额为9.3亿元。

令人瞠目结舌的销售数据背后,网红主播们的纳税情况如何?正确交税方式应如何打开?

直播市场有多大?

据最新一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6月,中国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3.84亿,占直播用户规模的约60%,占网民整体的38%。

但是,不久前曝出“郑州追征一网红600多万税款”的消息,顿时舆论哗然。在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大对网红、明星等查税力度后,这是网红公开补税的首个案例。这还不是头部主播的税款,已经令人咋舌了。

疯狂快跑的直播电商行业、高收入的头部主播必然会成为查税的重点对象。艾瑞咨询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超1.2万亿元,年增长率为197.0%,预计未来三年年均复合增速为58.3%,预计2023年直播电商规模将超4.9万亿元。截至2020年底,行业内主播的从业人数达123.4万人。知情人士透露,在各平台,年收入过百万、收入上千万甚至过亿的主播,至少几千人。

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

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表示,税务部门抽查发现,有两名带货主播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已被立案侦查。

业内人士表示,参照此前娱乐明星查税风波,对于网红主播带货的税收管理会从两大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日常税收管理,网络主播个人工作室或企业,建账建制,采用查账征税,也就是不再允许以往的核定征税。二是加大逃避税案件查处力度。

双十一不仅是消费者的狂欢,网红主播们更将迎来他们的巅峰时刻。他们的收入分成是怎样的?应纳税情况如何呢?

主播带货如何交税?

李佳琦和薇娅一晚上直播带货销售额就高达几十甚至上百亿,他们能分到多少呢?

据了解,直播带货的分成模式为固定坑费和佣金,佣金按照网站成交额乘以一定比例(10%-50%)收取。

先看坑位费。以薇娅为例,一年365天约有300天上播,一晚有40-50个坑位,按照其中有30个坑位收费、平均坑位费10万元计算,薇娅一天的坑位费收入就达300万,300天就是9个亿。

再看佣金。从《梦洁股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显示, 2019年、2020年,梦洁股份和谦寻卫华旗下主播薇娅合作,累计销售金额分别为469.25万元、812.12万元。2019年3次直播、2020年前3次直播,梦洁股份分别支付104.22万元、213.24万元。

单品佣金就达百万元以上,网红主播们应该如何缴税呢?

根据雇佣和运营形式不同,网络主播的交税路径也不相同。

目前,网络主播的受雇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平台或商家直接聘请,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固定或保底加提成的薪资。这类网络主播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由平台或者商家负责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另一种是网络主播独立运营,通过抽成或定额摊位费的方式向平台或商家收费。如果网络主播已经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与商家或平台进行合作,则应自行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此外,一些网络主播不仅获得了电商销售收入,而且还有打赏礼物等收入,这部分收入也应区分具体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网络主播是受平台雇佣,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若为个人独立劳务,则直播收入和打赏收入,应分别由对应的扣缴义务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

关于具体税率,具体分如下3种:

一种是主播以个人名义带货,纳税人是自然人,增值税方面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身份),不需要区分收入性质,征收率统一为3%,当前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即2021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征税率降低为1%,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税率取决于所得类型,若打赏收入认定为“服务收入”,那么三类收入均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综合所得3%-45%七级累进税率征税,若打赏收入认定为“受赠收入”,那么该收入按照“偶然所得”20%税率征收。

第二种是主播以工作室名义带货,纳税人是工作室,工作室类型通常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属于非法人组织,增值税方面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缴纳,税额为收入乘以征收率3%(1%优惠税率),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身份,税额为增值额乘以6%税率。个人所得税方面,按照“经营所得”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第三种是主播以公司名义带货,纳税人是公司,是法人企业,增值税同工作室类型,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是按照25%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大数据”如何监管?

某电商平台负责人透露,薇娅的个人收入应该在10亿元上下。当然,这些钱还不包括薇娅的微博、微信的广告收入以及谦寻其他明星、达人赚的钱。

他认为,李佳琦、薇娅这种超级主播,背后的公司无论是美ONE还是谦寻,都已经资本化运作了,逃税成本太高,大概率不会因此自断前途。隐患主要发生在行业里一些中腰部主播、夫妻店运作的小主播身上,他们的财务是否合规,要打一个问号。

这一类主播的收入该如何监管呢?

不同于明星税务问题多是源于举报被查,今年9月网红主播偷逃税则是在税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的。

税收大数据通过数据采集、数据挖掘、数据核验等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新证据,形成新的税收征管手段,强化征管。没有大数据之前,查处逃税、避税存在着两个主要的痛点:其一,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纳税人较容易隐瞒部分真实收入和经营行为;其二,有限的税务管理人员,面对大量的企业和海量的经营数据,很难有重点的关注到偷漏税行为。

当前,各地汇聚政府各部门数据、互联网数据,实现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多方数据汇聚。基于大数据技术,可构建出企业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的数据模型,实现对企业应纳税的真实情况测算,从中发现企业逃税和漏税风险,从而指导税务人员有针对性的关注逃税和漏税行为,防止税收风险。

这也意味着对于文娱领域的税务问题,监管部门已能通过大数据手段做到在常态化检查中发现问题。而作为新兴业态的直播带货,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化。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力度加大、税务部门技术征管手段升级,针对主播群体的税收监管也会随之升级,主播可钻的漏洞会越来越小甚至消失。

不可否认,查税会让整个主播生态趋于良性发展。主动交税,更是每个主播应尽的义务,不存偷逃税的侥幸心理,个人事业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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