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院系统两人同日被查,引发关注。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两则通报称,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范俊峰,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兰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南都记者注意到,就在上个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四督导组深入内蒙古高院、公安厅等部门开展重点督导工作,要求“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截至目前,当地政法系统已有四人被查,其中有厅官主动投案。

两人均曾任地方中院“一把手”,都曾“反腐倡廉”

南都记者梳理公开简历发现,上述同日被查的两人均长期在内蒙古法院系统工作,并都曾担任过地方中级人民法院“一把手”。

其中,范俊峰,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85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现为内蒙古高院二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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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俊峰

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时任包头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范俊峰,曾以《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铁军》为题,为包头市中院干警讲党课。当时他曾强调,要“永葆廉洁本色”,并要求教育整顿工作既要着眼全局,统筹推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进一步提升,又要有针对性和侧重点地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大任务”。

另一位被查的陈兰,女,蒙古族,1960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1977年2月参加工作,曾任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2020年6月退休。

陈兰

南都记者注意到,陈兰曾于2017年获得“全国法院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8年3月,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召开全盟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陈兰从严肃政治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作风建设、严惩司法腐败、坚决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对全盟法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中央督导组进驻后,内蒙古政法系统已有四人被查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自9月上旬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四督导组进驻内蒙古以来,该自治区政法系统已有四人被查,其中三人来自法院系统,一人为公安系统。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此前通报,9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效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0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金柱(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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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效敏

南都记者注意到,上述二人均已于2021年3月退休。其中,张效敏,男,蒙古族,1961年12月出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函授大学学历,1978年8月参加工作,其曾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曾任赤峰市公安局副局长、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等职务;金柱,男,蒙古族,195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76年8月参加工作,其曾长期在法院系统任职,曾任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内蒙古高院副院长等职务。

金柱

公开信息显示,9月16日至25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四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人民检察院、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开展重点督导工作。当时,督导组组长支树平强调,“要严谨务实推进查纠整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发动,激发广大政法干警自查自纠内生动力。要强化线索核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