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越狱这种事情我们都只是在电影或者电视剧里见过,可没想到,现实中居然也发生了这样一件真实事件。
吉林省的监狱发布了一则消息,震动了网络:
悬赏15万元,抓捕越狱人员朱某,其主要特征:
单眼皮、瓜子脸、小眼睛,无户籍信息。
这位朱某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人物”,他犯了越国境罪、盗窃、抢劫等诸多罪责,后来被抓捕时判了有期徒刑11年零三个月。
据狱警说,朱某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非常好,更是因此获得了两次减刑机会,怎么也没想到他居然会趁收工的时间越狱逃跑。
而且,朱某是赤手空拳攀爬逃走的,这堪称是现实版的飞檐走壁,不过也从侧面说明,这个监狱的管理好像不怎么样啊。
那么问题来了,越狱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越狱罪,但是规定有脱逃罪。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擅自逃跑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16条规定,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意思是,越狱最高判5年?
并非如此,此条规定的是无组织类型的个人越狱,如果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越狱,根据刑法规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现在到处都是监控,朱某跑得了初一,跑得掉十五吗?犯了罪就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别想着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