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周看点(10.18-10.24)
1、 要点新闻
● 23部门发文,事关儿童!
● 家庭教育促进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须依法带娃
● 教育部:设立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 怀进鹏:教师法修订将聚焦强师德、提门槛、保待遇
2、 行业动态
● 教育部提四要求:“双减”试点学科类培训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
● 云南教育厅:不得设立营利性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科类培训机构
● 国家教材委印发指南,“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大中小学课程教材
● 昂立教育将构建全新素质教育综合体,推出3大体系8类课程
3、 名家观点
● 朱家雄:学前教育学的逻辑起点

23部门发文,事关儿童!

● 我国0至17周岁儿童目前约有2.98亿人,为了给儿童成长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列入重大工程。近日,国家发改委等23部门公布《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在100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

●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表示,这次提出儿童友好和儿童优先这一新的理念,就是希望我们成年人能蹲下身子以儿童的视角来思考一些问题。坚持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

● 按照规划,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到2035年,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推动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标识。

(来源:央视新闻)

家庭教育促进法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须依法带娃

●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介绍,这部法律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 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国家支持家庭教育的举措、学校等社会力量对家庭教育的协同任务等。

(来源:新华社)

教育部:设立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在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廊坊市、山西省长治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金华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三明市、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山东省诸城市等12个省市区建立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 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涵盖了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地级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级市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据悉,各实验区都以党委、政府或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专门印发了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实验内容和举措。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实验区进行调研,指导推动实验区围绕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双减”等重大任务,不断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并定期组织交流研讨,总结凝练实验成果,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发挥好示范效应,进一步推进深化全国各地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来源:微言教育)

怀进鹏:教师法修订将聚焦强师德、提门槛、保待遇

● 随着我国教师队伍的规模、质量、结构发生变化,教师法修订提上日程。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部长怀进鹏21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时介绍,教师法修订工作加快推进,形成了修订草案。

● 草案聚焦三个方面:1. 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明确教师职业定位,强调教师承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2. 提高教师准入门槛,提高各级各类教师学历要求,建立教师从业资格审核把关机制,把好准入关口;3. 强化待遇和保障,分类建立保障机制,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晋级增薪机制,完善教师奖惩制度,明确教师表彰的要求,细化教师违规情形和处理办法。

(来源:新华社)

教育部提四要求:“双减”试点学科类培训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

●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教育部召开全国“双减”试点地区工作推进会,系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全面分析问题与挑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郑富芝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 会议指出,党中央对“双减”工作作出决策部署以来,各试点地区迅速行动,采取有力举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中央要求和试点目标任务,还存在一定差距,各试点地区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改革创新,务必取得更大实效。

● 会议强调,落实好“双减”政策要求,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营改非”“备改审”、实行政府指导价,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长,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在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来源:澎湃新闻)

云南教育厅:不得设立营利性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科类培训机构

●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新修订的《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其中要求:不得设立营利性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科类培训机构;机构预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或者六十个学时。

● 此外,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教育机构,也不得转为民办教育机构。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但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

● 民办教育机构在招生时,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的内容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收费票据。

(来源:多知网)

国家教材委印发指南,“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大中小学课程教材

● 近日,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了《“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大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这是首次就“党的领导”相关内容一体化融入大中小学课程教材作出的整体设计,是在大中小学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具有重大意义。

● 《指南》概括提炼了中国共产党的特质和使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等4个方面的主题内容,并具体阐释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38个“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要点,为课程教材建设提供基本依据。

(来源:微言教育)

昂立教育将构建全新素质教育综合体,推出3大体系8类课程

● 10月17日,昂立教育“有滋有味·有知有为”新产品发布会在上海举行。会上,昂立教育发布昂立凯顿儿童成长中心、昂立小学生、昂立新课程、昂立中学生、昂立智立方、昂立国际教育等多款产品,并全面推出“儿童-少儿-青少”综合素养教育方案,方案包含“素质+、实践+、创造+”三大体系的八大品类课程。

● 据了解,昂立教育推出的三大新产品体系涵盖语言、艺术、科学、体育、实践创造营、户外研学营、课题营、竞赛营等8个项目与家校共育活动。昂立教育表示今年将构建全新素质教育综合体,打造3-18岁青少儿多维能力成长空间。

(来源:多知网)

名家观点

朱家雄:学前教育学的逻辑起点

● 学前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是一个经由严密逻辑思维而形成的逻辑体系。在建构这样一种体系的时候,人们会借助概念、判断和推理反映学前教育的现实,揭示学前教育的本质。作为一个体系,在逻辑上应该是确定的,而不是模棱两可的;应该是前后一贯的,而不是自相矛盾的;应该是有条理、有根据的,而不是自身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