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5日连云港讯 “困扰村里两年多的麻烦终于解决了,现在村委会的账户解封了,给施工单位的钱款也都结清了,村集体生产经营可以正常进行,村务活动也都能正常开展了……”10月21日,在东海县长志村村委会,村主任张建乐呵呵地对前来回访的东海县检察院检察官夏晓晖说道。

事情还得从该院办理的一起民事诉讼裁判监督案件说起。该案经法院再审后依法改判,为村集体挽回了50万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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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上任,村委会莫名欠债50万

2020年7月,刚上任不久的村主任张建就遇到一件烦心事。村委会的账户被法院查封了,村里的基础建设、学校修缮等费用无法结算,村里的生产经营活动无法正常开展,施工单位几次找到家里要求尽快结算。好好的,村委会怎么被法院强制执行了呢?

问题出在前任村主任陈冬的身上。原来,原告孙敏以文昌公司、陈冬、长志村委会未及时归还欠款50万元为由向东海县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判决文昌公司、陈冬、长志村委会连带偿还孙敏50万元及逾期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孙敏向法院申请执行。

“文昌公司是哪家企业?50万元借款与我们长志村委会有什么关系?我们村怎么就成了被告?”2020年9月15日,张建代表长志村委会以涉嫌虚假诉讼向东海县检察院申请监督时说。

剥丝抽茧,隐匿的事实真相大白

案件受理后,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办案组先后前往山东、湖南等地对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询问原长志村党支部书记周文龙、原村会计尚庆,了解陈冬在村集体的任职情况、经济往来关系、纠纷背后的基础法律关系等,并调取长志村当年财务会计凭证和法院审判卷宗。

在调查陈冬时,承办检察官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向他分析虚假诉讼的利弊关系,说服其积极配合查明事实真相。在检察官的努力下,陈冬与周文龙恶意串通、伪造证据,通过诉讼手段,将陈冬所控制的文昌公司债务转嫁给村集体的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经查,文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陈冬妻子刘芬,实际负责人为陈冬,2011年3月,文昌公司建造办公楼,由于资金周转不灵,为了偿还工程款,陈冬假借建设村委办公楼之名,与周文龙串通,向孙敏出借50万元。出借人为陈冬、刘芬、长志村委会,且两张借据上均私自加盖长志村委会的公章。

随后,孙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陈冬签收法院开庭传票后却装作不知,导致开庭时长志村委会无人出庭应诉。因此,法院缺席判决,认定长志村委会也是借款人,承担连带偿还借款50万元及违约金的责任。

尘埃落定,虚假诉讼难逃法律制裁

“虚假诉讼,从表面上看是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伸张权利’,实际上却是为了个人的不法目的,不仅严重侵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干扰诉讼秩序,还极大地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承办检察官夏晓晖说道。

2020年12月15日,东海县检察院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再审。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并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再审裁定,撤销原一审民事判决,将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线索进行侦查中。

东海县检察院将继续积极行使民事监督权,严厉打击农村“三资”领域虚假诉讼行为,保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文中人物均化名)(卜凡朋 相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