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览区内,一位穿着深色外套的男性游客,不顾工作人员劝阻,擅自下了车,还冲向了白虎群。

男子趴坐在11只白虎面前,发出了声音,挑衅白虎。这11只白虎有的在该游客面前蹲坐着,有的来回徘徊,没有做出攻击性动作,目前,涉事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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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男子的目的,网友们戏谑武松也没他勇,还纷纷揣测,有人认为男子可能得了绝症,想要一死了之,也有人认为他纯属无知,不知道老虎和人类的力量差距有多大,还有人认为他可能是想当网红,靠这种方式博出位。

不管目的是什么,这样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为那些老虎感到庆幸,如果工作人员没有把这些老虎喂饱,老虎处于饥饿状态,做出了攻击性动作,那男子性命堪忧。这样一来,老虎可就冤枉了,毕竟这只是它们的本能,男子有错在先。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带着一家老少参观动物园,出去玩耍本身是很高兴的事情,但有的人在园内不遵守规定,擅自行动,造成了意想不到的伤害。

2014年,雅安市一名2岁小男孩跟随父亲去碧峰峡游玩,结果被白虎咬住了右手,等到工作人员和父亲将孩子解救出来时,孩子的右手已经被咬掉了,2015年,秦皇岛野生动物园内,一女子遭到老虎攻击,抢救无效身亡,2017年,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两名女子被老虎撕咬,一人受重伤,一人身亡。

纵观上述案件,会发现主要责任,基本上都要由游客来承担:雅安事故中,男孩的父亲没有尽到看管义务,让孩子把手伸进了老虎笼子里,给了白虎机会,秦皇岛和八达岭事故中,受伤者都违反了相关规定,在猛兽区内自行下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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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行为,暴露出了部分人缺乏对规则的敬畏之情。风险告知书、警示语、广播警告,在部分人眼中如同儿戏,丝毫不在意。不守规则的代价,残忍而又沉重,蔑视规则,当巨婴拒绝长大,带来的恶果比老虎本身还可怕。

若是经常性无视规则,就会内化成坏习惯,一次次的侥幸,让部分人忘记了潜在的危险,甚至还产生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心理,变得非常任性,殊不知,老虎比人更任性,吃肉可是它们的天性。

在这类事件中,若是园方的管理得当,充分告知了相关风险,但游客还做出了一系列行为,那就属于典型的成年人自陷风险,需要他们自己承担责任。

但在司法实践中,除了成文的“过错推定”原则外,还有不成文的“人死为大”、“和稀泥”原则,认为应该给逝者的家属基本的关怀,会要求没有责任的那一方,基于道义给予补偿。

这样做看起来是在维护公平正义,但实际上损害了规则的严肃性,让部分人不知道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在巨婴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杜绝类似现象,除了要求园方加强管理外,还需要执法者严格遵守法律,不要让没有错误的人,为有错误的人买单。

作为游客,要对动物的危险性有基本的认识,在部分视频网站上,有很多把熊、老虎、狼、狮子当宠物养的视频,看多了就有人就觉得这些动物和家里的小狗狗一样可爱。

从小养到大的话,猛兽也会变得亲人,但陌生的游客,是不会让它们产生亲近感的,一旦野生动物的安全感被破坏,血液中残暴的那一面就会被激活,赤手空拳的人类,在它们面前可没有任何的还手之地。

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一新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