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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科技网从住建部网站获悉,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标准》近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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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是在《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基础上局部修订而成,修改了标准名称,并在5方面进行了修改:1、增加了垃圾分类相关要求;2、删除了有关“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所有条文和内容;3、优化了收集站的服务半径;4、修改、细化了收集站规模与用地指标;5、补充了收集站环境保护、安全与劳动卫生有关要求。

修订后的标准要求,农村地区每个自然村宜设置一座收集站,相邻村庄根据实际可合并设置收集站,农村垃圾收集站的服务半径可适当扩大。

标准提出,收集站要根据分类收集的类别要求设置收集箱(或桶),收集箱(桶)的数量应根据分类的垃圾量确定。目前,我国大多采用“四分法”的垃圾分类方式,可回收物如塑料、纸张、玻璃、金属等进入收集站,在收集站内进行简单分拣后进人废旧物资回收系统。

另外,标准还要求收集站除尘除臭效果室外应符合《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的相关要求。

全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0〕9号),我部组织海沃机械(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标准》(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tt.gu@hyva.com.cn。

2.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经济开发区大众港路8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

附件: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原文”,阅读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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