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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迟道华

近日,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消息,有甘肃天水网民反映“学校向学生收取教室监控安装费用”,天水市秦安县教育局回复称,“家委会”本着“加强对孩子的监管,规范孩子的行为”的目的,决定在个别班级安装视频监控,让“第三只眼睛”监督约束孩子,并称这种行为由“家委会”自行组织实施的,与学校无关。

在学校安装视频监控却与学校无关,如此解释恐怕很难让网友信服。

从秦安县教育局的回复中,可知此次安装视频监控针对的是七年级新生。平心而论,对于大部分七年级新生而言,由小学生变为初中生,角色的“升级”转换,并不必然伴随心智的成熟和自律意识的强化。相反,由于刚进入新环境,结识新同学,可能更难按捺好奇心与交流欲。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乃至推搡、打闹等,都属于这个年龄段学生常有的“坏毛病”。

也正因此,这一时期也是学校培养学生良好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的关键期。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学校可以通过举办主题班会、邀请榜样人物来校宣讲、成立兴趣小组、开展才艺比赛、开设礼仪课程等更多元、丰富、灵活的教育方式,帮助学生尽快适应中学阶段的学习环境,顺利完成由小学生向中学生的角色转换,将遵纪守约、关心集体、自尊自爱的守则要求融入到日常生活学习中。如此,学校立德树人价值才得以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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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在大学实验室内参观。新华网发 刘东岳 摄

这一过程,尤其要注意的就是学校的教育方式,究竟是引导、启发还是强制、监视?教育需要耐心,有时也需要适当的惩戒,但如果以侵犯学生权益的方式规范学生行为,结果恐怕会适得其反。

且不说在这起事件中,家委会有无权力要求学校安装摄像头并向家长收费,单就学校而言,唯家委会是从,本身就是职能错位。顾名思义,家委会就是由家长代表组成,便于家校沟通,实现家校共育的。家委会的一些想法和教育理念并不一定就符合学生成长特点,对此,学校有沟通引导之责,也有拒绝其不合理要求的权力。

然而,我们看到的却是,学校按家委会要求在教室安装了摄像头,事后却把全部责任都甩给了家委会。

家长或许出于对孩子在新环境下学习情况的担忧,想通过视频监控的方式及时掌握孩子在校信息,也督促孩子增强自律意识。但学校本应对这样明显欠妥的教育方式给以明确的拒绝。这不仅牵涉到违规收费的问题,更涉及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侵犯。

毕竟,没有人喜欢被监控的生活,而与父母保持适度的距离也是一个人开始走向独立的开始。对此,这些被监控的中学生们的话语权应该被尊重,他们的心理感受更应该被呵护。

而且,“在个别班级安装视频监控”也容易在学生间形成标签化认知,这恰恰是学校教育所应极力避免的。无论如何,事前不能阻止家委会的鲁莽行动,事后又将责任牢牢绑定家委会,这样的做法难言妥当。

从长远看,这种明显带有强制性的“管”的教育方式,并不利于学生独立意识的培养,对其成长成材亦无益处。虽曰爱之实则害之。对此,每位教育工作者都应有清醒认识,家长们也应守好家校边界,有时候,学会放手,才能让孩子高飞。

文字:迟道华

图片:新华社等

朗诵:王茜

责编:王远方

编辑:邢妍妍 吴亚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