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996

打工上班996,一向堪称是职场打工人走向幸福生活的拦路虎。

本人之前去一家小型创业公司上过班。那公司老板最喜欢干的事情之一,就是下班后来看看谁还在加班,或者在考勤App上比较每位员工的上班工时长度。无论你在正常上班时间内的工作效率有多高,只要被那老板撞见你准点下班,你就会被他判定为工作态度消极,以后迎接你的将是谈话敲打、绩效扣除等。而且那家公司对外宣称是双休,其实经常借着项目赶工的由头让你周六加班,没有任何加班工资。就算是项目休整时期,那公司也能借着培训、开会等由头让你周六来公司坐着。

所以这家公司就形成了一个怪现象,18点到了下班时间,谁也不敢下班,经常要熬到21点才会有人小心翼翼地下班回家。虽然那老板从来没有在明面上要求员工996,也没有形成996的明文制度,但他通过自己的“巧妙”操作,仍是让公司形成了996的工作环境。

这老板的心思不难猜测,无非是觉得自己开了这家公司,给员工发工资,就得尽量将员工的时间留在公司里。而员工在公司外面度过的每分每秒,都会让这老板觉得是自己的损失:这员工是拿了自己的钱的啊,怎么能只想着下班休息呢?公司里那么多事,他们怎么就不想着多加些班去做完呢?不想上班就辞职啊,还能腾出位置让我招个愿意上班的人!既不想上班,又还要拿我的钱,真可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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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原因

996现象的形成,原因很复杂,这里面有资方的急功近利,也有劳方的无可奈何。

资方想的是尽量延长生产时间,生产总量就会在一定周期内变得更多,利润也就更多。为了利润,资方是不会考虑劳方的生活休息时间的,因为劳方的生活休息又不会给资方创造利润,资方为什么要考虑?

而劳方呢,他们肯定不愿意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加班给资方创造利润。因为很多公司员工的加班都是义务加班,没有加班工资,而且本身员工的工作都是被剥削的,工作时间越长就被剥削得越多,就算有打过折的加班工资也划不来。所以劳动法里规定员工的加班工资都是高于正常上班的工资,以此来补偿员工,也是为了增加资方让劳方加班的成本,本意就是为了阻止加班的泛滥。

加班工资只是一个方面,劳方不愿996的最本质原因还是因为生活和休息时间的不足。是人就需要休息,这是最本质的需求,压缩休息时间就是压缩生存质量,给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这个需求。

但是劳方的工资收入需要资方来支付,劳方的经济命脉就被资方所掌控,因此劳方对于资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当资方要求劳方996的时候,劳方很难有反抗的自由。劳方一旦反抗,就容易被资方以绩效、工资、奖金等手段来卡脖子。劳方是靠资方支付的钱来生存,一旦这个钱被资方卡住,劳方就会爆发生存危机,这个反抗的成本实在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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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你可以跳槽啊,你可以维权啊……

如果996的现象泛滥起来,大部分公司都在实行996,你跳槽就没了意义。

劳方虽有劳动法的保障,但要替自己维权,却也需要不小的成本。因为劳方大多单打独斗,维权需要自己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要收集证据,与资源更加集中的资方对簿公堂,劳方还是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很多员工考虑到维权成本问题,就只能息事宁人,忍受996的折磨。

劳方一旦示弱,资方强制996的趋势就越发加快,终于在今年引发国家层面的出手干预。

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开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共10个)。两大部门在其中一宗典型案例中明确表示:“996”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相关公司规章制度应认定为无效。

这是国家释放的强烈信号:“996”要不得!

《劳动法》早有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章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四章第四十四条)。

《劳动法》的逻辑,是既要保证员工的加班有时限,即保证员工有一定的休息时间,也让资方强制劳方加班的成本大大增加,最大程度地阻止加班现象的泛滥。

叁——走不通

国家层面的态度,足以表明996的逻辑走不通。

为什么走不通?本人认为,可以分为三个层面来讲。

从打工人的层面来看,996当然要不得啊,钱少事多工时长,生活质量被严重压缩,身体还被累出一身病,医疗支出又加重,更是雪上结霜。打工人作为996的最底层受害者,肯定是反对996的,当然,这要除去个别少数在996中拥有超高收入补偿的人群,比如那些职业高层经理人。

从资方的层面来看,996也是有危害的。虽然996能够延长生产时间,但生产总量一定会在规定周期内增加吗?一定会增加企业利润吗?未必!

资方的企业利润要靠作为打工人的劳方来创造。延长打工人的工作时间,必定要减少打工人的休息时间,没有几个打工人是越加班越兴奋的,所以打工人的积极性和生产效率必定要下降。生产时间虽然延长了,但生产效率却下降了,所以生产总量未必会增加,利润也未必会增加。而且打工人一旦对996心生不满,就会频繁离职,人员剧烈流动,企业就会增加招聘成本和培训成本,生产总量和利润还有可能会不增反减。

从国家的层面来看,996会严重扰乱经济秩序。为什么这样说?

从打工人和资方的角度来看待996,那都是微观角度。国家层面则要站在宏观的角度来看待996。

一家公司996,不算什么,一群公司996,也能控制,如果是多数行业的公司都996呢?那就要出大问题了!

996的现象是能传染的!它能从一家公司传染到另外一家公司,也能从一个行业传染到另外一个行业,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占领所有行业。

那……看起来也没什么问题啊,大家都在努力加班,在国家和政府看来,不挺好?你怎么能说它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呢?

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就是生产和消费。

一方面,生产决定消费的对象、方式、质量和水平,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另一方面,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生产的发展。

生产和消费,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了任何一个,经济就会玩崩。

而我们平常的上班打工,无论是上什么班,打什么工,本质上都是一种生产行为,都是在为生产行为直接或间接地提供自己的劳力。可以是生产一种物质产品,也可以是生产一种体验服务,诸如种种。其实生产行为中也会产生消费行为,比如生产资料的采购。

但是经济活动中还有一种最重要的消费行为,那就是生活消费。生产性消费是为了生产而消费,而生产的目的,则是为了给民众提供便利舒适的生活消费。

没有生活消费的需求,对应的生产就没有意义。比如人们的旅游消费,便是一大类生活消费,没有旅游消费的需求,旅游业就不会存在。这是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

那么如果企业压缩打工人的放假休息时间,那就是在压缩打工人的生活质量,相当于是在压缩打工人的生活消费需求。那么全国人民“呼哧呼哧”地“996”式地上班打工,是为了满足谁的消费需求?所有人都在生产,那么谁来消费?

没有消费,生产的意义何在?

生产和消费,要保持一种平衡。国家采取的双休制度,就是在生产和消费的平衡中诞生的制度。破坏双休制,实行996形式的单休,那就是在破坏生产与消费的平衡,过度生产,挤压消费,最终导致产能过剩,企业反而蒙受巨大损失,经济系统就有崩盘的危险。

所以站在国家层面的角度,放假不是单纯的休息,它要体现出经济价值。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在试行每周“2.5天小短假”制度,全国人大也屡次有代表提出增加传统节假日的建议,放假能刺激消费,消费又能刺激生产。

上班与放假,连国家都在考虑调整或者增加民众的假日时间,却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搞“996”,不仅不增加打工人的休息时间,反而想压缩打工人的休息时间,这是反国家制度而行,反经济原理而行。

像“996”这样的奇葩逻辑,又怎么走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