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

连云港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连云港市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协会

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连云港市

二手房交易房源信息发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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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8部门转发《住建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二手房市场监管,有效规范二手房委托、挂牌、核验发布程序,杜绝虚假房源,打造真房源体系,根据《关于成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暨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建房监﹝2021﹞329号),自2021年11月15日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受托出售的房源,通过房源核验后方可对外发布,发布的房屋信息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房源核验统一编码、二维码及“真房源”标识,未经房源核验的房屋信息不得发布,签约成交的房源应及时下架。通知下发前已接受委托的房源,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房源核验。

目前, 连云港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正在和58同城、安居客、字节跳动、贝壳、赶集网、易房、好房通、房天下等商业平台进行技术对接,以尽快实现房源核验。

来源: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