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3例。

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7例(浙江8例,上海4例,北京1例,黑龙江1例,广东1例,广西1例,云南1例),含9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浙江8例,广东1例);

本土病例26例(内蒙古7例,其中呼和浩特市3例、锡林郭勒盟2例、阿拉善盟2例;甘肃6例,其中兰州市5例、张掖市1例;宁夏6例,其中银川市3例、吴忠市3例;北京4例,均在昌平区;河北1例,在石家庄市;湖南1例,在株洲市;陕西1例,在西安市)。

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9例,其中境外输入15例,本土4例(湖南2例,均在长沙市;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山东

10月23日

菏泽成武县疾控中心

发布一则公告

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

2021年10月22日,成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菏泽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成武县居民张某某、石某某、高某、张某某、马某某为甘肃省张掖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崔某的密切接触者。

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成武县立即采取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必要措施。

截至目前,成武县已对5名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5人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张某某、石某某、高某、张某某、马某某一行5人,于2021年10月16日—1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高铁凯瑞酒店参加健康养生会议。

10月18日一行5人于14时50分乘坐T182次列车(张某某、石某某、马某某在17号车厢;高某、张某某在15号车厢)从汉口出发,于当日21时54分到达菏泽火车站,随后乘坐段某某自驾车约23时到达成武,各自回家。

1、张某某。10月18日晚返成后至19日18时,一直在先农坛街西段玉堂推拿按摩所,之后骑电动车返回家中。

10月20日上午9时—11时30分左右,在玉堂推拿按摩所。11时30分许,前往云阳休闲会所(伯乐大街西段)参加健康讲座。12时20分会议结束后前往成武县湖心路建设银行南素食斋餐厅吃饭,14时—18时在云阳休闲会所参加会议。结束后骑电动车返回家中。

10月21日9时—18时、10月22日9时—18时,在玉堂推拿按摩所,其余时间在家中。

2、石某某。10月18日晚—10月22日19时,一直在家中未外出。

3、张某某。10月18日晚—10月22日12时,一直在家中未外出。

10月22日12时到白浮图镇南街路东光明照相馆,停留约30分钟。14时30分到白浮图镇政务大厅办理营业执照,停留约10分钟,结束后返回家中。

4、高某。10月18日23时返成后未外出。

10月19日7时30分骑电动车到成武县伯乐大街联通公司机房上班,中午12时10分骑电动车回家吃饭,12点30分骑电动车返回单位,在单位门岗处取快递1件。下午至次日(20日)7时30分一直在联通公司机房上班,期间未外出。

10月20日7时30分与同事交接班完毕,7时50分骑电动车回家,10时与丈夫驾驶面包车到九女集镇高堂村娘家吃饭。16时左右到县妇幼保健院对面联通营业厅办理业务。结束后回家,未再外出。

10月21日上午上班,12时骑电动车回家吃饭,半小时后独自返回上班。

10月22日7时30分交接班后回家,9时骑电动车到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后到县疾控中心六楼接种第三针新冠疫苗。12时58分,在先农坛街东段紫荆花园南门真得利超市买菜,停留10分钟,全程戴口罩,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5、马某某。10月18日23时左右在文亭湖一号小区乘坐出租车,20分钟后到达家中,未再外出。

10月19日16时左右驾驶电轿到聊商路与东丰路交叉口向东1000米路南南鲁韵达快递拿邮件后回家,未再外出。

10月20日16时左右,在闫堂村路口乘坐出租车去嘉祥县,途经巨野县麒麟镇、万丰镇,于当日19时到达嘉祥县老汽车站,并在车站附近小胖麻辣烫店吃饭,后入住365时尚宾馆(嘉祥县老汽车站南100米)。

10月21日7时左右,从嘉祥县乘坐兖州至菏泽班车(车牌号:Lp533),8时左右到达巨野县老汽车站,在附近游玩后,约16时从巨野县老汽车站附近乘坐途经公共汽车(本人记不清车牌号);行驶至南鲁集镇闫堂村路口,下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可能与张某某、石某某、高某、张某某、马某某有过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旅经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时提前3天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报备,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成武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530-8622976。

河北

10月23日

河北霸州发布紧急通知

北京1例确诊病例

曾到霸州听取

驼奶粉、阿胶营养授课

接到市疾控通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许某某,曾于10月19日早晨,自北京市昌平区宏福苑小区与同伴集合乘坐大巴车到霸州市旅游。

经调查,现将许某某在霸州市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0月19日8时30分-10时,许某某一行人到达霸州市康仙庄镇永善庄园第七会议室听取驼奶粉营养授课。

10时20分-11时,一行人乘车到达霸州市弥陀院附近鸡手王饭店,于大厅就餐共计5桌,无其他客人。

11时20分-12时50分,一行人乘车到达霸州老堤百枣园进入6号厅听取阿胶枣和阿胶鸡营养课。

13时15分,一行人乘车自百枣园返回北京昌平区。

请上述时间、区域内的可能与病例有过接触人员尽快与霸州市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16-7220603。

10月23日

北京市昌平区发布

关于一则情况通报

10月23日下午,经昌平区卫生健康委、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相关部门调查——

10月17日,确诊病例甲至北京德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购买连花清瘟颗粒;

10月20日,确诊病例甲、确诊病例乙至北京德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和北京高远百康祝您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连花清瘟胶囊、甘草片等药品。

10月16日,确诊病例乙至北京福瑞康郑连平诊所购买感冒清热颗粒及头孢克肟片。

经查,两家药店在销售退热、止咳类等“四类药品”时,未登记顾客身份信息,未要求顾客扫健康码、测温等,购买“四类药品”信息未上传至“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感冒退热类购药实名登记平台V3.0”,两家药店存在药品购销记录信息不完整,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北京福瑞康郑连平诊所存在医师违规开具预防11类症状相关药品的处方的行为。

处理结果:北京高远百康祝您健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因存在药品购销记录信息不完整,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情节严重,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给予药店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拟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医师进行行政处罚,对北京福瑞康郑连平诊所责令关停。

针对药店未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

根据此前通报,昌平1名确诊病例于10月15日即出现发热症状,体温最高达39℃,自行用药后症状未缓解,持续间断发热,其妻子于10月19日也出现发热至39℃,两人均未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