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0月23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刘剑英、陈正)近日,网传河北省临漳县5名学生家长因反映学校食堂问题被刑事拘留,引发关注。 事件发生后,临漳县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于今日作出回应:

中共临漳县委宣传部

关于网传“家长反映临漳县一学校食堂卫生问题被刑拘”的情况说明

2021年10月22日,华商报新媒体发布《参与反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5家长因寻衅滋事被刑拘,教育局:反映不属实,检方:案件系机密不便透露》一文,被部分媒体、自媒体大量转载。

发生后,临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经查,该报道未经实地采访,报道为当事人单方所说内容,情况失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舆情

一、县局直实验中学未出现学生食物中毒现象

对于家长反映县局直实验中学多名学生食物中毒住院治疗,经调查,县中医院9月9日仅收治一名腹痛学生,初步判断为普通炎症,不符合食物中毒症状,对症消炎治疗后于当日离开,其他医疗机构也没有该校学生因身体不适接受治疗。不存在多名学生食物中毒情况。

该校食堂严格遵守食材采购流程,定点采购,所购食材均为当日新进,不存在过期发霉、劣质现象和违规操作。9月9日,临漳县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食堂食材进行取样检测,按相关规定检测了早中晚餐7个样品、16个馒头样品,各种检测样品生物学数值符合标准。

二、公安机关以刘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立案侦查

9月8日22时03分,临漳镇派出所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派警: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报警称有学生家长要强行进校接走学生,扰乱学校秩序。

临漳镇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7名警力出警,到场后发现有大量学生家长聚集在局直实验中学校园内。经了解:临漳县教体局根据工作需要,将原局直实验中学校长调到县第七中学任校长,部分学生家长要求孩子也转学到县第七中学。根据县教育局整体安排学生应按片招生,家长的要求不符合招生政策,部分学生家长到学校交涉,并在微信群中进行煽动,致使其他家长情绪激动,现场学生家长不断增加。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现场处置民警请求指挥中心增派警力支援,随后巡特警大队增援警力到达现场。23时许,学生家长李某珍、王某燕等人,在郭某力创建的微信群:“局直学生家长群”中发布不实信息称:局直实验中学三四十个孩子拉肚子,学校不让孩子离开,导致大量家长聚集在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9月9日凌晨1时许,部分学生家长强行冲进学生宿舍,逐个打开宿舍门寻找自己的孩子,叫醒自己孩子回家,导致正在休息的在校住宿学生无法休息,被惊醒的学生不明原因,情绪恐慌,在宿舍楼及操场内来回走动。另有部分家长强行进入学校餐厅,刘某、王某燕在食堂内振臂高呼,肆意翻看食材,拍照摄像并伴有不实言论。王某燕、王某梅将拍摄及转存他人的不实视频经过视频剪辑、文字编辑后上传到抖音平台并设置发布状态,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不实视频,严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学校老师蔡某在劝说时,被潘某雷殴打。经反复工作,直至9月9日凌晨3时学生家长才逐渐离开。李某珍、王某燕、王某梅、潘某雷、刘某带头实施以上行为,起煽动作用,“局直学生家长群”群主郭某力在群内多次发布不当言论和虚假信息,对其他群内成员起到煽动作用。

9月11日,县公安局对刘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10月17日经临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刘某执行逮捕。李某珍(女)、王某梅(女)、潘某雷因犯罪情节轻微,经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县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王某燕(女)因怀孕被取保候审,郭某力因系未成年人的唯一法定监护人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转移县局直实验中学学生是为了保证学生正常学习生活

由于9月9日凌晨众多学生家长私自冲击闯入食堂操作间,肆意翻看食品原料库,已不能再保证学校食品原材料安全和第二天学生的正常用餐以及正常教学秩序。出于这种顾虑,学校为保护现场,及时将食堂封闭,等待相关部门检验结论。同时,县教体局担心第二天学生家长再次冲击校园,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于凌晨紧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把学生转移到邺城中学。9日早6时租用大巴车及时将全体学生及学习用品转移,学生当天的就餐上课均未受到影响。

下一步,我县将依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临漳县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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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参与反映学校食堂卫生问题,河北省临漳县5家长因寻衅滋事被刑拘,其中4人被取保候审,1人被批捕。此事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怎么会这样?无论如何,这起事件显然不该发展到这般境地。 兹事体大,自然该从多方面分析。此事件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8日晚,家长聚集学校过问食堂卫生问题,临漳县教育体育局相关领导连夜赶至现场,解答家长疑问,安抚家长情绪,承诺会认真处理此事,给家长一个满意答复。9日凌晨2时许,家长们离开学校,出现拉肚子症状的学生与家长一起离开;第二阶段:针对家长群和网上传播的临漳局直实验中学相关图片、视频,9月9日,临漳县教育体育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称网传临漳县局直实验中学食宿有关信息“与事实不符,内容失实”。但也提出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欢迎广大网民监督。此后风云突变,警方通知有关家长协助调查,随即5家长被刑拘。 就第一阶段而言,有关部门与反映情况的群众有过密切沟通,化解了家长聚集一事。有家长表示,事发后,学校食堂被贴上了封条,学校也被责令整改。如真有此整改令发出,加之杨女士亦表示孩子当天拉了好几次肚子,为此吃了药,那么该食堂到底存不存在食品卫生问题,已显端倪。然而,有关部门却“严正声明”,对剩菜、发霉等群众所指问题加以全盘否认,并将一学生肠胃不适归于受凉,是不是合理,值得追问。食品安全重于泰山,不能含糊,留下悬疑。 就第二阶段而言,有关家长的言行有没有上升到涉罪层面,同样值得审视。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相关部门多以“不清楚情况”回应,检方则称案件系机密不便透露。这一情形同样留下悬疑空间。当然,案件进入司法层面事务,旁人无可干涉,这是自然。不过此事已发酵成公共事件,涉事家庭心焦如焚,公众也对此大惑不解,当地实有将相关信息加以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的必要。事实上,案件在按程序走,并不等于公共事件中的公共信息也一并“扎口”。 探究被刑拘缘由,或与这些情节有关:杨女士丈夫连夜探校期间说过气话“如果学校不让孩子出来,就把宿舍门做了”。而另一位家长分析妻子被刑事拘留的原因时这样说:事发当晚,获悉有学生在学校生病后,家长群乱翻天,他妻子在群里说了句“这么多孩子上吐下泻,咱都去学校看看吧”。 但一句没有毁坏公共财物实际后果的“气话”和没有主观故意寻衅滋事的“咱都去看看”,究竟该负何种责任?就算有争议之处,恐也不至“涉罪”。杨女士称,所聘请的律师认为,她丈夫既没有打人,也没有损坏学校财物,其行为构不上“寻衅滋事罪”,下来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这一观点值得重视。根据刑法,寻衅滋事罪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一一对照,就算是最后一条,也难以“按”在杨女士丈夫等人头上。事实上,教体局领导连夜紧急协调的结果就已说明,此事是可控的。况如家长所言,当晚有警察在维持秩序,没人敢闹事。 我们看到,此事件中,本来是有积极处置因素的,但因未消食品卫生悬疑,而依然令人心不安,随后5家长的遭遇,又令这一事件极速走向紧张、压抑层面,引发更大关注。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些家长都是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才如此关切食堂、食品问题,也才会出现“说气话”等情况。对此,着实需要进一步沟通,正如有家长所言就算批评教育两句,也不为过,但若是画风突变把他们视为违法犯罪人员,则让人实难接受。 对群众关切,包括群众抱怨、上网反映情况,只要法无禁止,只要他们的言行没有违法,政府部门就应该有倾听、包容、自问的雅量。无他,在这一事件中,学生家长和政府部门的出发点是一致的,都是希望学校好、孩子好,没有人希望把事搞乱害人害己。有关家长心有不平,正就此向市县有关方面反映,对此,期待当地相关方面能够高度重视,予以及时回应和冷静理性的处置。(正观特约评论员 伍里川)

来源:河北新闻网、正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