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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1年10月21日,西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

接受

周庆福同志辞去西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二)

任命

惠理、王永安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钱剑锋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兵同志为西乡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接受

陈敏、赵亿谋、王小辉、陶智君同志辞去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李峰同志辞去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的请求。

(三)

任命

郝浩亮同志为西乡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周才华同志为西乡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接受

惠理同志辞去西乡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四)

任命

张琨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接受

余家武同志辞去西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免去

王友兰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乔锦年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

任命

张倩、穆倩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海西同志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清清、黄仁佩同志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西乡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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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西乡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 | 周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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