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1年10月21日,西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
接受
周庆福同志辞去西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二)
任命
惠理、王永安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钱剑锋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兵同志为西乡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接受
陈敏、赵亿谋、王小辉、陶智君同志辞去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李峰同志辞去西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的请求。
(三)
任命
郝浩亮同志为西乡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周才华同志为西乡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接受
惠理同志辞去西乡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四)
任命
张琨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接受
余家武同志辞去西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免去
王友兰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乔锦年同志西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
任命
张倩、穆倩同志为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海西同志西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清清、黄仁佩同志西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西乡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1日
来源 | 西乡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 | 周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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