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报告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五版)》(内防指发〔2021〕3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级预警。

2021年10月23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2021年底。

2021年10月16日以来凡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申报登记,积极配合属地做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全部纳入社区管理。

凡近期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的呼和浩特市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医途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文/记者 张玮

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