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濮阳!两辆轿车相撞造成2人受伤,原因是......

典型案例

乘客未系安全带 发生事故受重伤

2021年09月07日16时35分许,在濮阳县城区富民路大庆路东文昌路10米,丁某驾驶豫JDT***小型普通客车,沿濮阳县文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富民路口时,与沿富民路由东向西张某驾驶的豫JD7***小型轿车相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豫JDT***小型普通客车乘坐人李某环、豫JD7***小型轿车乘坐人徐某勇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丁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让右方来车先行是该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张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危险路段未确保安全是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乘坐人李某环、徐某勇未系安全带是受伤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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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系安全带 发生事故无人受伤

2021年10月13日19时30分许,韩某省驾驶豫J9Z***号小型轿车,沿濮阳县健康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昌盛路口时,与沿昌盛路由西向东王某芳驾驶豫J15***号小型轿车相碰撞,双方驾驶员均按规定系安全带,未受伤,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规范系安全带 发生事故无人受伤

2021年10月9日,李某驾驶豫LD07***号小型新能源汽车沿龙江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龙江路转盘时,与沿金山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豫LE7***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因双方驾乘人员均规范系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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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的正确系法

信息来自:畅通濮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