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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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输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根据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决定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除运输生产生活、防疫物资等必需品的货运车辆外,对从省内兰州、嘉峪关、酒泉、张掖和内蒙古阿拉善盟、宁夏银川及吴忠、陕西西安等重点地区来天水的车辆,一律不准驶入、予以劝返。

二、运输生产生活、防疫物资等必需品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及乘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请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的查验工作。

三、对其他地区来天水的车辆驾驶人及乘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查验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天水辖区。

四、对离开天水的车辆驾驶人及乘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的扫码查验工作。

五、对于不听劝阻、拒不服从管控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10月23日零时起施行。解除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0月22日

来源: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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