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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10月14日期间

肇庆全市累计

共有27家零售药店

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和销售退热类药品信息登记上报制度

被责令关停整改

下一步

肇庆市将继续重点对前期关停整改的药店进行“回头看”,督促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求,对仍未落实退热类药品登记上报制度、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零售药店加大惩戒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

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

一、中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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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化学药

资料来源:肇庆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