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5岁的公租房住户江某及其一家三口,被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依法向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家庭支付欠缴租金并限期腾退所居公租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江某于2012年3月分配到城区阳光小区公租房居住,并与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签订了租赁合同,按其当时的家庭实际情况以低收入标准缴纳租金。

在2018年公租房复核工作中,工作人员发现江某及其家人收入水平已超出低收入标准,按我市公租房租赁相关政策和合同约定,江某在租赁期满后,应上调至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缴纳租金。江某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拒不按上调标准缴纳租金。其间,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向其讲明政策原因并催告江某补缴租金,江某均置之不理。其恶意欠租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国家利益。为挽回国家损失,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其及家庭成员起诉至曾都区人民法院。

另悉,此次和江某一起被起诉的,还有其他公租房小区多名恶意拖欠租金的住户。

公租房本是国家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承租户在享受国家政策福利的同时也应积极履行缴租义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然而,近年来却有少数承租户一边享受着国家政策福利,一边又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承租过程中拒不缴纳租金,长期霸占公租房。随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国家权益,对恶意欠租的行为坚决“零容忍”。

点击上方名片关注随州门户网

回复:【停车缴费】进入智慧停车缴费系统

回复【云平台】进入国家中小学免费学习平台

关注随州门户网

编辑 / 整理:W.Qian 来源:随州市政府门户网

出品:随州门户网

免责声明:本平台所载图文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公益之目的,仅供学习、交流之用,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本文中出现的图片、商标、文字、视频等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若涉及版权或侵犯到您的权益问题,烦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商务合作、投稿请加微信:coins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