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民以食为天。

对于正在长身体的学生来说,更应该注意食品供给的质量与安全。

没有父母不关心自己孩子的,但却有学校食堂不顾学生生命健康的,不仅如此,连前来考察食堂饭菜品质的家长都被刑事拘留,您说这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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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邯郸,刘先生的孩子就读于当地的一所中学,但是开学没几天,就有家长在微信群里说,自己的孩子吃完饭后拉肚子。

众家长深有同感,在群里激烈地讨论着,怀疑孩子是不是吃了不卫生的东西?餐厅的饭菜质量是不是不过关?

当天晚上,刘先生和妻子及其他家长等多人先后赶到学校,进入餐厅食堂后发现卫生状况着实堪忧,一时间家长们的情绪十分激动。

现场的声音也变得嘈杂,不少家长争先恐后地拍照、拍视频发到朋友圈和网上,愤愤不平。

直到当地教体局领导出面,承诺会妥善解决食堂卫生问题,家长们这才离开了学校。

没想到学校发布公告严正声明称,网传信息不属实,所谓的“长毛馒头”是馒头沾上水蒸气后的起皮现象,“饭中生蛆”是提前浸泡的江米漂浮,“吃剩菜”是提前浸泡脱淀粉的土豆丝,学生“上吐下泻”“肚子疼”是因为阑尾炎。

“声明”最后称,教体局会加强监管,杜绝此类卫生问题的发生,欢迎广大家长监督。

就这样,虽然学校食堂被责令整改,刘先生的孩子也转到了其它学校就读,但事情却远远没有结束。

短短几天后,刘先生以“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并被检方批准逮捕,其余4名家长刑事拘留不久后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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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相关人员称,杨先生虽然被批捕,但案件仍在公安机关,尚未移送至法院,具体详情不便透露“案件是机密,须按规定办”。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称,这次查看食堂卫生,并没有过激行为,也没有对学校的财产造成损失,更谈不上寻衅滋事,自然也上升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而杨先生的妻子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后认为,我丈夫主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寻衅滋事的行为,更没有寻衅滋事的后果,给他定寻衅滋事罪我们难以接受,简直太冤枉了,现在正向相关部门反映,期待一个公平公正的调查结果。

由此来看,如果杨先生和其余家长只是到学校要个说法,并没有肢体冲突、毁坏校园公共设施等行为,也未严重扰乱教学秩序,那么就不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则。

况且家长们在看到孩子在学校吃的食品不是很卫生,情绪激动,不是很正常吗?即便家长们言语过激需要警示,也只能行政拘留,完全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既然有问题暴露了出来,家长就有权利质疑,学校应该正常回应,谈不上寻衅滋事,毕竟学校食堂需要接受家长的监督,甚至一切食品安全都得接受全社会公民的监督。

还教育一方净土,就需要从严治教,而不是限制家长发声。只有治理好学校,才能让教育回归本位,才能让尊师重教成为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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