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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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县天池乡殷屈河村时任村支书潘长虎、时任村委会主任郜维银违规上报危改兜底户问题。2018年6月,潘长虎、郜维银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的情况下,将不符合条件的2户村民上报为危房改造兜底户,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3800元。结合其他问题,2021年1月,潘长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责令其辞去天池乡殷屈河村村委会主任职务;郜维银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合水县太白镇连家砭村曹家寺组组长王永违规领取丧葬补助金问题。2017年8月,王永从太白中心敬老院领取该组1名五保户丧葬补助金2000元后据为己有。2021年8月,王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寺头村委会原副主任来兴春等人履职不到位问题。2016年9月,来兴春等人未按规定将不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的1名村民从贫困人口中剔除,该村民从2017年至2020年享受产业补助资金和入股分红资金共计20990元。2021年5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韩显林、村委会主任高建怀被诫勉谈话。2021年8月,来兴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宁县中村镇西华村党支部书记张兴民贪污惠农资金等问题。2008年至2011年,张兴民利用职务之便,虚报、侵吞灾民建房补助、灾民临时生活补贴及其他惠农资金21895元。2021年4月,张兴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镇原县上肖镇北庄村违规收取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款问题。2019年至2020年冬春生活救助款发放后,上肖镇北庄村核桃沟组、王坳组、下山组分别向10户困难群众收取救助金6000元,用于村务支出。2021年8月,县自然资源局干部、时任北庄村党支部书记王鹏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返还群众。

来源:庆阳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