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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施行后,麓园·水岸名邸小区尝试取消地面包月停车引发了争议。前不久,松江区融媒体中心对此事进行了报道()。然而,在各小区地面车位停车方案改革过程中,麓园仅是其中的缩影。

停车新规出台后,位于永丰街道的新理想花园小区内出现了两套停车方案。面对原本已经通过征询的“一户一固定”停车方案,部分业主因《管理规定》的出台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小区应将固定车位改为共享车位,从而解决小区停车难的窘境。争议持续数月,到底执行哪套停车方案才能调和小区的停车矛盾呢?

起源:固定车位先到先得惹不满

用油漆刷上的车牌号、喷着“私人车位”字样的白色区域,走进新理想花园小区,几乎每一个地面车位上都有记号,宣示着不同业主对车位的“主权”。而这些固定车位,给小区新业主陆先生的停车造成了困难。

“因为我是新来的业主,按照小区规定,我必须排队才能租到固定车位。”陆先生向记者诉说自己的无奈,从2007年开始,小区一直采取“一辆车一个车位”的停车方法,且不限制同一户业主的固定车位数量,“虽然需要固定车位的业主可以登记排队,但是如果排在了后面,就只能等待。”伴随着近几年私家车数量的剧增,这样的停车管理方式使得一些业主家有两到三个固定车位,而一些新业主却迟迟不能申请到固定车位。

新业主无奈,老业主也遇到了新问题。今年4月,一则“地下车位开始销售”的通知无疑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原本停放在地下车库的王女士告诉记者,一旦自己原先停放车辆的车位被出售,就势必要在地面苦寻车位,“想要在地面有固定车位就一定要排队,我问过,现在排在前面的还有近200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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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衷:盘活闲置车位,两套方案表决更民主

车位停车方案改革势在必行。新理想花园居民区党支部书记高建勤告诉记者,经过“三驾马车”协商后,小区决定重新修订停车管理办法。“小区物业排摸过,目前地面车位有1132个,地下车位429个,实际停车需求有1700多辆。”高建勤说。

高建勤表示,如果单从数据看,小区车位始终都是供不应求的状态,可真实的停车情况并非如此。在几个晚上的排摸后,他发现,每晚在路边随意停放的车辆约120辆,夜晚空余固定车位约180个,“有些业主租了车位,但可能因为车位距离家里比较远,就选择不停或者随便停。”如果可以将这些固定车位改为共享车位,结合物业管控,或许可以缓解小区的停车难题。

“考虑到很多业主习惯了固定车位,所以我们小区推出了两套停车管理方案,交给全体业主表决。”高建勤透露,今年8月底,两套停车方案出炉,方案一为“一户一固定”,即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一户人家最多只能申请一个固定车位;方案二则是将小区所有地面车位都实行共享。

矛盾:新规出台,居民意见难统一

对于小区推出的两套停车方案,已经拥有地面固定车位的业主和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分成两派。

黄先生告诉记者,新理想花园小区的出租率较高,一旦地面车位全部共享,对于老业主无疑是不公平的,“我们很多业主回家晚,很有可能车位被租客先停掉,这对业主的权益是一种损害。”还有部分业主认为,共享车位实施后,小区内部势必会出现各式各样的“车位大战”,届时小区的管理秩序只会更加混乱。

经过几轮投票后,最终“一户一固定”的方案获得了大部分居民的认同,“征询结束,我们准备推行方案一时,却因为《管理规定》的出台被推翻。”高建勤回忆道。

9月9日,《管理规定》出台,明确写着:利用小区原始规划设计停车位之外的区域设置停车位的,不得作为固定停车位出租给特定业主、使用人使用。新规不再支持固定停车,全部共享又符合小区实际需求,当“三驾马车”决定直接推行“共享车位”时,业主黄先生又拿出了《民法典》的条文。“我查过,《民法典》说,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小区地上车位作为共有部分,我有权利进行投票表决,不可以直接推行共享。”

解决:实行“一户一固定”,6个月后可再征询

业主想法难以统一,管理过程困难重重。对此,永丰街道房管所副所长郑昭君表示,《管理规定》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小区车位管理过程中,10月1日前制定的停车管理制度可以继续沿用,在10月1日之后制定或修订的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应符合《管理规定》要求,新理想花园小区新的停车管理方案在前期已经完成征询,因此,方案一应当有效。

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逸飞补充解释,《管理规定》出台的目的在于缓和社区停车矛盾,便于社区管理,但并不意味着行政管理无法介入,因为《管理规定》的制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上位法”依据。如果原固定车位合同在《管理规定》施行后到期,即使一时无法达成新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车位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按照新规执行,否则应当自行承担合同履行不能和行政处罚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部分希望推行共享车位的业主,郑昭君表示,如果存在居民不认可的情况,小区“三驾马车”可以在方案一实施6个月后再次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征询,考虑是否可以共享车位。

文字、图片:张立 见习记者 桂可欣

编辑:沈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