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披荆斩棘的哥哥》,大概只有提到王力宏的时候,我才能想到李云迪了。

“钢琴王子”这几年在专业领域上没什么声浪,2015年在韩国演出时甚至出现了重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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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云迪参加的综艺却不少,从2016年开始算起,一共参加了6档综艺,“钢琴王子”逐渐“平民化”,这到底算接地气了呢?还是堕落了呢?

李云迪参加综艺的频次确实跟“综艺咖”没法比,但李云迪的发言确实越来越有“综艺咖”内味儿了。

网友曾吐槽《披荆斩棘的哥哥》不能请点人类高质量男性吗?李云迪在评论里激情回复“我都不算人类高质量男性吗?”

问得挺好,下次不许再问了。

因为这个问题直到昨天,终于有了不可辩驳的正确答案,您确实不算人类高质量男性,您是劣质男性,这个答案还要感谢朝阳群众的努力。

10.21晚,嫖娼违法人员李云迪和卖淫违法人员陈某卉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均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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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戏称pianist变成了piaoist,李云迪说“我的人生不是只有黑白”,qiao实,还有黄色呢!

李云迪不是第一位被抓的嫖娼男明星,早有王全安,黄海波(其实不胜枚举)在先,当然,李云迪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每次遇到男性嫖娼被拘的新闻,甚至包括此前吴亦凡性侵未成年女性事件的发生时,都有网友觉得匪夷所思“男明星嘛,想要什么样女生得不到呢?为啥还要去嫖娼?”

记得当年王全安嫖娼被曝,网友更是无法理解,他老婆可是张雨绮啊,一代尤物啊!这其中是否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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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隐情”也确实有,嫖娼,字面上理解是指行为人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是提供和接受有偿“性”服务。

但实质上嫖客,尤其是具有财力、权力、“性资源”可获得能力的男明星,追求的往往不仅仅是“性”这么简单了。

在远古时代,雄性依靠力量征服自然和雌性,以获取更多的繁衍后代的可能,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男性通过从肉体上征服更多女性满足征服欲,他们想要满足成就感。

但事业上、艺术上的成就累积并不那么容易达成,尤其是李云迪在专业领域频频受挫,事业下行,而从女性身上满足征服欲、获得成就感,却是可以“信手拈来”。

用性能力的实践满足成就感,是最低级的一种路径。

说到底,无非是满足生理需求,只能说明这个男人具备正常生理功能而已。

但雄性动物的脑回路就是这么奇怪。

所以,有网友发出疑问,李云迪这样的明星完全不缺性资源啊?找个女朋友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是很容易,但正常路径对于他们而言依然需要付出成本,情感成本、金钱成本、时间成本,嫖客心里都有一笔账,嫖娼所需要投入的成本最低。

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嫖资,但是明码标价,属于交易行为。

男性默认嫖娼只是消费了一次“性行为”,并没有需要对方提供情感呵护等增值服务,而自己也同样不会在交易过程中投入其他情感或经济成本。

如果选择其他方式来获取性资源,不但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女性的情感需求、物质需求,同时还要承担着一旦不能满足对方需要,就被昭告天下的风险。

简单来说,嫖娼是用一定的金额换取一定量的“性”,这一点在嫖客和卖淫者之间都能达成一定的共识。

而出轨、找情妇、约炮这样的途径并不能保证双方在成本和回报上有等量的期望,长期纠缠,高投入、高风险却不能保证获得高回报。

所以很多男性宁愿一次性的铤而走险,而不会选择建立长期的婚姻或者恋爱外的性关系。毕竟一代名曲也唱了,“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但是“性”却可以轻易买到。

退一步讲,就算李云迪真的有女朋友,甚至已婚,妻子美得不可方物,他可能还是会去嫖。

前面已经说过,男人不是完全为性而性。

虽然很多人评价他们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这一点上我还真是不能苟同。男人在选择性行为上即便不能说是聪明绝顶,至少也是极其了解自己的真实需求的。

如果只是为了获取性满足,妻子和女朋友足已,但是要获得多元形式的性,他们可能真的未必敢从妻子或者女朋友身上去寻找。

是的,我用了“敢”这个词。

男人敢去违法嫖娼,但却未必敢跟自己有亲密关系的人表达自己真实的性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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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了解到的资料中,卖淫群体不仅仅是给予嫖客最基本的性交服务,同时还有很多花样繁多的别样体验。

有些在传统观念里令人唾弃和厌恶的方式也会纳入其中(此处省略一万字),之前王全安在嫖娼过程中同时找了两名女性为其提供服务,就是其中一例。

在性心理中,这些癖好可能会被称为“性变态”,但我认为叫做“性偏好”更不容易误导大众。

这些偏好为什么不能在最亲密的妻子或者女朋友面前表现?因为这些方式未必会被接纳,甚至会引起反感。

越是地位高、权力大、以“人类高质量男性”自居的男性,越担心自己会被人评价为“变态”、“恶心的男人”等等。

但在卖淫者面前,这些担心就被冲淡了很多,“我跟你没有任何现实中的联结,我只是花钱买你的服务,当然是我说什么你做什么”。

同时男性会认为卖淫女性对待性更加开放,不会被贴上“变态”的标签。

担心被评价的不只是性偏好,部分男性还担心自己的性能力不能满足最亲密的人,这会让他们自卑、抬不起头。

这也是很多中老年男性不与妻子同房却会在外面嫖娼的原因。

那如果他们的妻子或者女朋友能够满足这些男性的性偏好,那嫖娼就可以避免了吗?

我看还是未必。

心理学用感觉阈限来表明感受性的大小,比如,相较一般人来说,你比较容易感觉到冷,那么你感受冷的阈限就比较低,反之感觉阈限高。

我们的感觉阈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长时间经受同一种刺激,我们对其感受性就会下降,感觉阈限就会升高。温水煮青蛙,说的就是一种感觉阈限升高的现象。

所以,哪怕男性跟妻子或者女朋友有极为和谐的性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感觉到愉悦和满足的感觉也会变得不那么强烈,同样的方式未必再能达到最初的快感(当然,这一点对女人来说也如此)。

感觉阈限提高了,不那么容易得到满足了,所以有些男明星选择了嫖娼这样的方式,从不同的女性身上获得更强烈的性体验。

为啥女性和女明星极少出现花钱买“性”这样的行为,顶锅盖说,女性的“性道德”底线更高,“性道德”标准也比男性更高。

违法就是违法,错了就是错了,但还是想补充一个冷知识。

大学时我去监狱实习过,了解到在监狱和看守所里,犯人之间也存在鄙视链哦,最被看不起的就是“强奸犯”和“嫖客”。

为啥?为了满足性需求不惜去违法犯罪,或者说通过性需求的满足获得成就感的男性,还有比这更low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