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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肿瘤诊疗管理,提高诊疗规范化水平,提升诊疗质量,近日,福建省卫健委发布《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2021年至2024年,要形成肿瘤诊疗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推动肿瘤诊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图源:福建省卫健委

《行动计划》重点指出以下方面:

加强肿瘤诊疗相关专科建设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落实合理设置 肿瘤科、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放疗科、病理科、检验科、药剂科、放射科、影像诊断科、核医学科 等相关科室;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置肿瘤科,开展肿瘤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各有关医疗机构在做好肿瘤科、相关手术科室医师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强化肿瘤用药知识培训,加强肿瘤专科 临床药师、病理医师、病理技师、肿瘤患者护理人员、放疗医师、放疗技师和医学物理师 的配备和培训。

完善肿瘤诊疗服务体系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肿瘤诊疗体系纳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联体建设、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明确 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康复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等的功能定位,形成技术指导、上下联通、分级诊疗、分工协作、中西医协同的服务机制。

落实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

要根据肿瘤病理分型、分期、分级、分子生物学特征,综合患者基本情况、治疗经过等,科学合理选择 手术、化疗、放疗、生物靶向治疗、中医药 等治疗方式,制订完善细化可操作的具体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实施规范诊疗。

推行“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

建立完善相关诊疗制度流程, 强调多学科联合、中西医并重,提高临床决策水平。 通过多学科讨论制定综合诊疗方案、多学科联合查房共同监测评估诊疗效果和病情进展,共同实施相关检查治疗等方式提升治疗效果。

强化知情同意要求

医务人员要严格落实《民法典》第七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临床试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的,应当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医患沟通能力和意识培养,提高沟通效果。

加强相关科室建设管理

要加大对医疗检查的监管力度。及时预警并纠正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接受检查、治疗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

鼓励医务人员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收录、国家医保谈判或招标采购涉及的药品,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

加强医师处方权限管理,制定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依据医师条件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推进肿瘤早期筛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体检等推进实施。广泛开展培训和科普宣传,提高肿瘤早期识别能力和机会性筛查水平,促进早诊早治。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转变医学模式,关心患者心理变化,提供心理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为有需求的患者争取社会资源提供帮助。

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肿瘤用药、并发症和注意事项等咨询指导。将姑息治疗理念融入肿瘤诊疗全过程,选择适宜的治疗方式,加强功能康复、长期护理和营养支持,提高癌痛控制意识和水平,推进安宁疗护,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医客说

这些举措,极大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责编】医客君

【文章来源】 福建省卫健委、好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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