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新民镇官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项目公示

《廉江市新民镇官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项目位于廉江中心城区的边缘地区,调整范围即现行控规范围:东至规划东一路、南依规划官岭二路、西邻规划西一路、北靠规划关荔路(现行控规中为北一路),总用地面积62.85公顷。本次调整重点对其中的A-01-04、A-01-08地块进行调整。本次公示主要对地块调整前后的规划要求及各项指标进行控制,内容如下:

1、调整前,各地块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如下:

地块A-01-04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71043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20%,建筑限高45米;

地块A-01-08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面积为125002平方米,容积率≤3.8,建筑密度≤5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

2、调整后,各地块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如下:

将地块A-01-04划分为三个地块,地块编码分别为A-01-04-a、A-01-04-b和A-01-04-c,具体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如下:

地块A-01-04-a用地性质为中等专业学校用地,规划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地面积为49704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0米;

地块A-01-04-b: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579平方米;

地块A-01-04-c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0760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20%,建筑限高45米;

地块A-01-08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125002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60米。(注:依据《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湛部规2019-25,仓储用地绿地率按上限控制)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规定,将本调整方案进行调整前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欢迎公众在公示期间用真实姓名(含联系电话)以书面信函方式对该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1日

二、公示地点:廉江市新民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及公开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生;联系电话:13543506269

四、公众意见反馈:

请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廉江市新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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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规划位置位于汕湛高速廉江南高速出口,此卫星图仅供参考)

来源:廉江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