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 记者/易楚曈)煞费苦心选车,到手却发现新车“货不对板”。10月21日,市民刘先生致电晚报热线28829110称,讲述自己遭遇的一件糟心事。

事件

新车被“偷梁换柱”

2020年10月5日,刘先生斥资18.98万元,在株洲汽车城海联亚飞连锁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东风日产奇骏SUV汽车,销售合同中明确注明新车为2021款奇骏CVT智联舒适版。

刘先生在株务工,但户口非株洲籍,故刘先生需返回原籍地给车上牌、落户。“据我所知,日产奇骏车型生产地多为郑州、襄阳和大连,但购买的车型发票中,产地却为广州。”因发票产地与车型不一致,刘先生无法上牌,被迫滞留原籍地一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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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购买的东风日产奇骏SUV。记者/易楚曈 摄

“虽然海联4S店最后帮我解决了车辆上牌落户问题,但我怀疑该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猫腻。”刘先生指着汽车车架生产日期说,自己购买车辆生产日期为2020年7月;而东风日产2021款奇骏CVT智联舒适版SUV,当年8月13日才上市。也就是说,他购买的车型在7月出厂时,新款还没上市。

刘先生通过官网查询得知,他所购车型为东风日产奇骏2020款舒适纪念版。“舒适纪念版的官方指导价,比我当初想要买的智联舒适版便宜近4000元,两者汽车配置也存在差异。”对于汽车4S店“偷梁换柱”的销售行为,刘先生很是气愤。

回应

4S店承认“货不对板”

此后,刘先生就所购车型与合同不一致问题与株洲海联4S店展开交涉,并提出换车和赔偿要求。

▲刘先生上网查询得知的购买车辆车型信息。 记者/易楚曈 摄

在海联4S店工作人员与刘先生的通话录音中,工作人员承认该店售卖车型为2020款,而非2021款。但在今年10月17日,4S店给刘先生的回复函中则称,“您购买的车辆是智联舒适版,APP上标注为‘舒适纪念版’,与贵我双方间发生的销售活动无关;厂家提供的车型名称为智联舒适版。”

10月21日下午,记者与刘先生一同来到株洲汽车城海联亚飞连锁有限公司。该店销售人员对刘先生反映的问题,称要等厂家最终认定,才能予以答复。售后负责人则表示,刘先生反映的问题不属于自己的权限范围。

律师

若存在消费欺诈,合同可撤销

湖南诚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洁表示,消费者和4S店在购车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购买车辆的品牌、型号等具体信息,4S店应该依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车型。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4S店明知所出售车辆车型不符,涉嫌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来源:株洲晚报

审核:罗小玲

编辑:陈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