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注来源: 综合 编辑 :滨小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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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得知,该火情系乔庄镇辖区群众崔某某在自家农田进行烧荒时由于风力影响不慎引发。10月19日下午,崔某某被传唤到博兴县消防救援大队,经询问崔某某对因烧荒引发火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温馨提醒

提醒大家:秋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户外用火特别是大风天使用明火,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由烧荒造成火灾,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严重者或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