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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贵阳市一所知名小学的7岁女孩妞妞被班里37名家长“联名”要求转学,该班级一共有39名学生,也就是说几乎所有家长都想把妞妞“驱逐出去”。

事情并不复杂,只是妞妞妈妈反对教师给孩子布置过多作业,与教师发生冲突,在其他教育理念上,妞妞妈妈也与教师存在分歧。这才导致了“联名请愿”的发生。

报道中,是这么说的,但是事情好像又没有那么简单。

我大概看了妞妞妈妈自己写的两篇关于这件事的阐述,还有一位说是妞妞同学的妈妈的一封信,否认了联名的事情。

这两个妈妈的文章,坦白说,已经成了罗生门。

但是,为什么一件在主流媒体看起来这么简单的事情,在当事人描述的时候,会显得如此复杂呢?

虽然主流观点认为: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利剥夺一个义务阶段的孩子接受教育,也就是联名请愿其实并不合规,也无效。

但是,实际上,妞妞确实最后选择了转学。

无论她是转学后再曝光这件事,还是转学前,都不影响这件事的客观发生。我认为我如果是当事人家长,我也会给孩子找好后路后再选择拼死一搏!

而且这后路,看起来并不是多么美好,要去离家20多公里以外的学校读书。

一个7岁孩子。

从妞妞妈妈公布的一些有效的证据来看,这个家委会确实已经涉及权利的僭越。尽管我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家委会,但是我们正常人的认识中,家委会应该是家长们组成的一个团队,代表全体家长的意愿,而且是平等友好的组织,并非权利机关。

但是,这个家委会,不一般,会长是官、会长太太也是官,然后会长的儿子在班级里也是班长。不排除这是凭借个人实力,但是,想到此前有位小学班长挂着7条杠杠的红章,还有衡水中学校长把自己孩子弄去新疆高考以获得加分。

我就知道,孩子们在学校里的职位、影响力,受重视程度,其实和家长们的权利和地位是密不可分的。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个没有签字的家长一定漏掉了某些重要的事实,那就是联名请愿的事情,客观发生了。

无论,你们以任何理由,比如妞妞妈妈不正常、校闹等等。这都不足以支撑起全班37位学生家长集体签字“撵走”一位7岁孩子的理由。

所以,退一万步讲,哪怕妞妞妈妈是疯子(这是假设,并无任何讽刺),你们也没有理由让疯子的孩子退学。

更何况,现在的问题引子,只是因为不知作业的多少,减负和增幅的常规教育问题。

我个人觉得家委会领导层及班主任老师应该对此事负主要责任。

话说到这里吧,不是为了帮腔,而是从客观事实分析下这个事情。

谁对谁错,到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孩子已经转学,她的生活从此改变,她的心灵受到的被全班排挤的伤害已经形成,而这才是我们最应该关注的点。

作为成年人,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不要影响到孩子。

当一群三四十岁的家长,准备对7岁孩子动手的时候,无论你多么正义,你们在道德层面已经输了。

虽然最后的结果,你们完成了这一计划。据妞妞妈妈说你们已经通过这种方式,“投”走了一个同学,干得漂亮!

最后,我也是一位父亲,如果有人对我的孩子这样,我想我可能比这位家长更加过激。为了孩子,我可以对抗全世界。

(全文完)

作者介绍:主笔八月哥,教培领域记录者,提倡“天下教育是一家”,反对“教培老师不是老师”的世俗偏见。发表过多篇网络爆款作品,单篇阅读近百万,全网流量超1000万。